(1)1858中俄愛輝條約,割讓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約60萬平方公裏土地;
(2)1860年中俄《北京條約》割讓烏蘇裏江以東約40萬平方公裏土地,包括庫頁島;
(3)1864年《中俄西北邊界勘定條約》等條約割讓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約44萬平方公裏土地;
(4)清朝滅亡後外蒙古西北部的唐奴烏梁海地區約654.38+0.7萬平方公裏的土地。
簡介:從1858到1946,先有俄羅斯,後有蘇聯。通過軍事侵略和外交欺騙,直接從中國割走了17萬平方公裏的土地。加上由其策動的外蒙古獨立,將近330萬平方公裏的土地脫離了中國的懷抱,占清朝全盛時期總領土的四分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