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個省份全部采用“3+1+2”的新高考模式。
“3”指的是:語文、數學、外語。這三科參加統壹高考,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壹組織,原成績計入考生總分;
“1”指的是:物理和歷史。考生必須從物理、歷史中選擇壹科,各省自主命題,原始分數計入考生總分;
“2”是指考生從化學、生物、地理、政治四科中選擇兩門,所選考試由各省提出。通過評分的方式,將評分後的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擴展數據
八省聯考,尤其是我國的公務員考試,不再實行八省(指湖北、湖南、陜西、西藏、廣東、安徽、四川、天津)命題,而是由中央統壹,成為八省聯考。
雖然“八省聯考”是中央給的,但作為壹種過渡的嘗試,每個省份的題目都不壹樣,每個省份的原有風格都會得到壹定程度的保留。考生需要兼顧“國考”和“省考”兩種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