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是指調整家庭或家庭成員的人身和財產關系的規範。然而,在道德、宗教、法律、習俗和藝術融合的意義上,作為家庭自治規範的家庭法與法律具有相同的淵源。兩者都起源於原始的社會習慣和規範,直到“大家”即國家的出現,才開始逐漸分離,分別發展。
古代通常有幾種打板子的方法:讓人爬上凳子或炕,用板子打屁股,打手掌。其實父母都是跟老公學的,有的爬地上用板子打屁股。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家庭的形式經歷了壹個不斷演變的過程。
嚴格來說,現在意義上的家庭和新中國成立前的家庭有很大不同,或者說把歷史上的家庭稱為家庭更準確。不可否認,中國古代也有小家庭,但他們依附於宗族或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