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8年,他去魏瑪當宮廷教堂的管風琴手;在任的九年間,他創作了大量的管風琴音樂和清唱劇,並研究了法國古典鋼琴曲和意大利弦樂作品。
1723年去萊比錫,在這座城市工作了27年,擔任聖托馬斯教堂合唱指揮和音樂總監;在此期間,他創作了重要的宗教和世俗音樂作品,包括《馬太受難記》、《約翰受難記》、《B小調彌撒曲》、《清唱劇》、《經典歌曲》、《聖母頌》等。
創造性特征
除了歌劇,巴赫的創作涉及了巴洛克時期的大部分音樂流派。他最初的寫作是符合他的具體位置的,他的作品也可以據此分類:在阿恩施塔特、米爾高津和魏瑪,他是壹個管風琴手,所以他寫了很多管風琴作品。
由於他對宗教的深刻信仰,他的作品以宗教音樂和復調音樂為主,有著嚴格的立意、內心感受、哲理和邏輯。他把路德新教的贊美詩和教會樂器風琴作為自己創作素材和聲音構思的核心,但也受到資產階級啟蒙思想的影響,使作品富有世俗情懷和大膽創新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