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分級
學業水平考試各科滿分為100,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A為100-90,B為89-75,C為74-60,D為59以下。
測試對象
學業水平考試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七個科目。文科生需要從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再選壹門,理科生需要從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再選壹門。
分級評分系統
學業水平考試采用等級評分制,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只分合格和不合格。必修科目中,C級及以上的比例可高達95%以上!
成績有效期
必修科目成績從高考當年開始計算,有效期三年;選修科目成績只在當年有效。其中壹門必修科目得了D,就不能填報高考普通誌願。但如果第壹次報名參加必考,單科成績A,可以在2010的高考總成績上加1,4個A可以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