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4日,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3‰調整為1‰。也就是說,對於證券交易所買賣、繼承、贈與的a股和b股股權轉讓數據,當事人分別按照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
2008年9月19日起,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由現行的雙邊征收調整為單邊征收,稅率仍為1‰。也就是說,對於交易、繼承、贈與事務所書寫的a股、b股股權轉讓文件,當事人分別按照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轉讓方改為按照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轉讓方不再征收。(截止到2010年6月底,這壹政策已經保持了近兩年的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