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是過去,它的研究用書面文件描述。有文字記錄之前發生的事件被認為是史前史。“歷史”是壹個總稱,涉及過去的事件和記憶。
歷史,簡稱“歷史”,是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活動進行系統的記錄、研究和解釋。歷史客觀存在。無論作家如何書寫歷史,歷史都以自己的方式存在,無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