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據說店名中的“福”是古代傳說中形似蟬的昆蟲。晉代《搜神記》(卷十三)記載“子必隨草葉...帶著她的兒子,母親會飛回來,而不是距離...81便士用母親的血,81便士用孩子的血。每壹筆財產,不管是先用媽媽的錢還是孩子的錢,都會回去,不會有輪換”。這裏是錢用光了飛回來的故事。所以老板取店名瑞福祥時,借用了“吉祥”的吉祥之意。現在,瑞福祥以壹對母子圖案註冊為自己的商標,可見瑞福祥人對傳統商業文化的高度肯定。4.北京瑞福祥絲綢店創建於1893(清光緒十九年)。是由山東章丘九郡鎮賣寨子布起家的孟家資助的。它的主人是孟洛川,孟子的第六十八個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