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荊州原轄南陽郡、南郡郡、江夏郡、零陵郡、桂陽郡、武陵郡、長沙郡七郡。東漢末年,南陽郡、南郡分出部分郡,設襄陽郡、張玲郡,於是荊州歸九郡管轄,這就是後世“荊襄九郡”的由來。赤壁之戰後,曹、劉、孫瓜分荊州:曹占領南陽、襄陽、南郡,劉備占領江南零陵、桂陽、武陵、長沙五郡,孫權占領江夏郡。建安十四年(209),周瑜擊敗曹仁,取南郡。孫權拜周瑜為偏將軍,率南郡為提督,駐守江陵(南郡治所)。建安十五年(210),周瑜死後,孫權接受了魯肅的提議,把自己擁有的壹部分“借給”劉備,於是劉備占領了荊州的大部分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