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樂清市沒有專門的土地管理機構,由縣(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主管土地。具體的土地管理部門有:工業局、建設局、財糧局、民政廳、縣革委會生產指揮組、農林水革委會、農業局、農委。1987年8月7日,樂清縣將城鄉建設委員會鄉規劃科、縣農委土地管理所、縣農科所、縣土地規劃所合並,成立樂清縣規劃土地管理所,直屬縣人民政府。同年65438+2月65438+6月,規劃土地管理處更名為規劃土地管理局。1997 3月17樂清市人民政府撤銷樂清市規劃土地管理局,成立樂清市土地管理局和樂清市規劃局。2001年,樂清市人民政府將樂清市土地管理局和樂清市礦山管理局合並,組建樂清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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