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以文學形式描述歷史事件或個人生活的文學體裁。
回憶錄有以下兩種解讀:
1.關於壹系列事件的記錄通常由參與者書寫,而不像歷史那樣正式完整。
2.自傳式的描述,其語氣往往是悠閑而親切的,關註的焦點通常是作者所認識的人、事或時代。
這種風格的起源
在西方,回憶錄的文體很早就出現了。公元前4世紀,古希臘有壹本叫《回憶錄》的書,完整忠實地記錄了蘇格拉底的言論和經歷。這可能是歷史上最早的壹本名為《回憶錄》的書。
在中國,寫回憶錄的歷史非常悠久。比如儒家經典《論語》,西漢歷史學家司馬遷的《太史公序》,甚至壹些吊唁文章、墓誌銘也具有回憶錄性質。
回憶錄是壹段歷史的真實寫照,是全面研究斷代史和學術成就不可或缺的資料之壹。
寫作風格
回憶錄分“公”和“私”兩種。
“公共寫作”是壹種有組織的集體寫作方式。壹個人的敘述,由壹群人幫忙記錄整理,查找核對資料,分別寫章節。但是
“私人寫作”完全是個人寫作。
寫作要求:
回憶錄要求“三親”原則:第壹手資料、第壹手經歷、親身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