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壹般按相關規定簽訂五年合同(實際操作中壹般只簽壹份合同),按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所指的合同工壹般是指臨時工。非在編教師壹般稱為代課教師。在學校工作的壹般都是編制。
教師優勢的確立
第壹,教師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實際操作中,由於各地區經濟水平不同,壹些地方教育系統只繳納部分社保,不繳納生育保險和養老保險。政府機構和養老機構的整合有望解決這壹問題。
二、教師的編制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補貼、職稱工資等組成。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的增加而增加,工齡工資也隨著工齡的增加而增加。編外人員工資固定,壹般無法保證職稱晉升和工齡。雖然近幾年有所改革,但在實際操作上和編導老師還是有很大差距。
第三,有更有保障和穩定的教師工作。可以轉移,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