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國時期以來,臺灣省逐漸得到開發和管理。
元代,元世祖首先在澎湖設立了官方的“澎湖巡檢司”,負責澎湖事務。
1624年,荷蘭殖民者入侵臺灣省,開始了長達38年的殖民統治。
1626年,西班牙以保護菲律賓和中國的貿易為由,占領了今天的臺北縣沿海地區和基隆山(今基隆市)。
161年偉大的民族英雄鄭成功率領25000名士兵在臺灣省登陸,並於2月1662日迫使荷蘭人投降,收復臺灣省。
1684年臺灣省建府,隸屬福建省臺灣省廈門路。
1885年,臺灣省正式由省府升格為省政府,劉銘傳被任命為臺灣省省府第壹任省政府巡視員。
1894年,中日甲午海戰爆發,清廷戰敗。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省和澎湖割讓給日本51年。
1945八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
65438年10月25日,臺灣光復,重回祖國懷抱。
1949年,國民黨打敗大陸,退守臺灣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