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走過了曲折、悲壯、輝煌的歷程。所謂“曲折”,是因為我們黨在人口問題的認識上有過反復和偏差;所謂“悲壯”,是因為廣大群眾特別是育齡婦女為落實基本國策做出了巨大貢獻和犧牲;所謂“輝煌”,是因為在社會生產力不發達的情況下,用了不到30年的時間,完成了人口再生產類型的歷史性轉變,進入低生育水平國家行列。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我國是壹個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提高人口素質,促進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條中國是人口大國,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采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提高人口素質,促進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技進步、綜合服務以及建立和完善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