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科目
理工科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各科滿分為150,各考試類別滿分為750。
考試內容和要求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及港澳臺省學生入學考試理科考試大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及港澳臺省學生入學考試文科考試大綱》(第二版)。
二、考試時間
考試在每年5月的第三個周末舉行,其中周六的科目為中文9: 00至11: 30,英語13: 30至1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