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2021起,高考科目調整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不分文理。高考成績由外語和三門選考科目成績組成,三門選考科目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六科中隨機抽取。
2.英語聽力和口語壹年考兩次,成績好的那壹次計入高考總分。
3、“小高考”9門改為13門,壹年兩次。
4.綜合素質評價擴展為六個部分,有望成為高考錄取標準。
擴展數據
江蘇省高考成績分配規則
評分分數是由原始分數定義,然後根據統壹規則由等級轉換而來的分數。對於復試科目,考生在該科目資格考試合格後,計分起點為30分,滿分為100分。
第壹步,根據考生原始成績從高到低,定義A、B、C、D、E五個等級。各年級人數比例分別約為A 65,438+05%,B 35%,C 35%,D 65,438+03%,E 2%,從而將考生的原始成績換算成年級。
第二步,將A至E五個等級考生的原始成績按照等比例換算原則換算成五個相應的分數段,使考生的成績換算成等次。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各省市統壹使用這種轉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