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等級包括領導職務等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等級、逗鏈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等級、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等級和軍隊的職稱級別,不同的類別下分為若幹個的等級。如領導職務分為正國級正職、正國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等,依次往下。
壹、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壹)國家級正職:壹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三、專業技術類公務員: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務,分為十壹個層次。
通用職務名稱由高至低依次為:壹級總監、二級總監、壹級高級主管、二級高級主管、三級高級主管、四級高級主管、壹級主管、二級主管、三級主管、四級主管、專業技術員。
四、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分為十壹個層次。
通用職務名稱由高至低依次為:督辦、壹級山高孫高級主辦、二級高級主辦、三級高級主辦、四級高級主辦、壹級主辦、二級主辦、三級主辦、四級主辦、壹級行政執念桐法員、二級行政執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