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物業區域采取全封閉模式管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及行人,采取不同的出入通道和出入方式。機動車設置車輛管理系統,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二)內部車輛出入物業管理區域,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司機應配合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三)小區內部的業主車輛,停放要在規定位置停放。就是在其所購買的停車位,按照規定停放。
(四)任何機動車輛嚴禁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在關鍵的消防通道設置臨時的,可移動的障礙物,避免亂停亂放。
(五)小區安裝消防中控設備,除了監控安保,消防以外,隨時監控小區內部的車輛管理狀況,隨時調度保安及時處理突發事件。保證沒有亂停亂放的現象,保證道路暢通。
(六)非業主車輛,未經登記。不得在停放在小區公***停車區域,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指定臨時車位。接受小區保安管理。不得拉手剎,以便於隨時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