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標底的編制方法有定額計價法和清單計價法:
壹、定額計價法是我們使用了幾十年的壹種計價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價格=定額+費用+文件規定,並作為法定性的依據強制執行,不論是工程招標編制標底還是投標報價均以此為唯壹的依據。
二、清單計價法指招標人公開提供工程量清單,投標人自主報價或招標人編制標底及雙方簽訂合同價款,工程竣工結算等活動,是由投標人完成由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 二者都是標底的編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