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長的級別更高,在大部分的學校中,都有壹個或多個的副校長來幫助校長處理事務,擁有比校長低壹級的權力。副校長通常都有特定的職務,例如有專負責學術或專負責校務的副校長。副校長職責如下:
壹、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認真執行上級黨組織、行政部門的領導和學校黨組織及行政決議。
二、分管學校德育工作和招生就業工作。負責領導和組織全校德育工作,制定德育各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建立健全校紀校規,並嚴格督促檢查執行。
三、負責制定學校德育工作計劃並督促檢查執行,領導和指導教導處、團總支積極開展德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解決學生中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