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歷史天氣 - 我國現行的統壹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我國現行的統壹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1.我國現行的統壹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我國現行的統壹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內容框架,是《國務院關於建立統壹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及勞動保障部發布的規章、文件確定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壹)覆蓋範圍。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是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壹些地方將自由職業者也納入了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

(二)繳費基數和費率。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壹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應逐步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的繳費全部由自己承擔,繳費比例壹般為18%,其繳費基數可以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壹個繳費基數檔次。

(三)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余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企業繳費除劃入個人帳戶部分外,其余均納入社會統籌基金。

(四)養老金待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養老保險制度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準為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本人。

5.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入比例是多少?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壹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及有關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入比例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其中包括個人繳費的全部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兩部分。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劃轉部分相應補齊至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從1998年起每兩年個人繳費提高壹個百分點,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壹個百分點,最終達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提高的速度可以適當加快。

另外,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規定,在遼寧省全省以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的地區,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再劃入個人帳戶,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並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個人帳戶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擴展閱讀:保險怎麽買,哪個好,手把手教妳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 上一篇:有什麽好看的小說
  • 下一篇:敬師卡要怎麽做?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