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會計分錄如下:
1、企業計提城建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壹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企業繳納城建稅時:
借:應交稅費壹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納稅人在實際繳納消費稅和增值稅的基礎上依法計算的壹種附加稅。企業計提城建稅應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繳納城建稅時通過“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
補繳城建稅及教育費會計分錄怎麽做?
(1)提取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上繳: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3)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