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林業、綠化的方針、政策、法規;
(二)政府高度重視、大力開展城市森林建設,創建工作指導思想明確,組織機構健全,政策措施有力;
(三)在城市森林建設中,創造出富有特色的建設模式和成功經驗,對全國有示範、推動作用;
(四)把城市森林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其建設資金有保障並納入政府公***財政預算。
綜合指標綜合指標
⒈編制實施的城市森林建設總體規劃科學合理,有具體的階段發展目標和配套的建設工程。
⒉城市森林建設理念切合實際,自然與人文相結合,歷史文化與城市現代化建設相交融,城市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觀優美;
⒊以鄉土樹種為主,通過喬、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營造各種類型的森林和以樹木為主體的綠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為主的城市森林生態系統;
⒋按照城市衛生、安全、防災、環保等要求建設防護綠地,城市周邊、城市組團之間、城市功能分區和過渡區建有綠化隔離林帶,樹種選擇、配置合理,緩解城市熱島、渾濁效應等效果顯著;
⒌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網絡的連通度高,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護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養作用得到有效發揮,水質不斷改善;
⒍提倡綠化建設節水、節能,註重節約建設與管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