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場化程度的角度來看:可以分為完全市場化和半市場半政府化及全政府類型。
1、完全市場化類型:如液化石油氣、出租汽車等,這些行業都是具有競爭性的行業。由於競爭性行業投資收益較高,可以實現社會平均利潤率,市場調節比較靈敏,具有市場競爭能力。因此這些行業完全可以在政府統壹規劃、統壹管理的前提下,逐步放開市場,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形成投資--經營--回收的資金良性循環。通過市場的調節,達到公用事業的健康發展。
2、半市場化、半政府類型:如地鐵、跨江大橋、自來水、煤氣、供熱、公***交通等大部分城市基礎設施。這些行業具有壹定的壟斷性,壹般是投資巨大、效益低,但這些行業是構成社會化綜合服務體系的主體,涉及公眾的切身利益。
3、完全政府類型:如園林、綠化、消防、城市防洪、道路等,從根本上講,是公益性項目,壹般沒有直接經濟效益,其建設、運營和管理職能由政府或政府委托有關單位承擔。
至於哪些基礎設施適合經營,哪些適合政府部門直接管理,其實世界銀行和國際上有專門的評估標準,並非誰想經營就經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