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85211237。
教育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
局主干要担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和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初步确定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学校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教案尘育工作毕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