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銷制度和流程如下:
(1)理清項目;
(2)擬定初稿;
(3)上交初稿;
(4)組織會議;
(5)定稿簽發;
(6)購買原材料及零部件、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壹個月內報銷。員工報銷其他費用,自費用發生之日起壹周內按規定程序進行報批,逾期並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動放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第十條
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壹)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
二、報銷工傷什麽流程
1、由用人單位在壹個月內向社保局申報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報由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在壹年內申報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後,憑醫療發票、費用清單、病歷資料去社保中心報銷醫療費(壹般由用人單位去辦理),憑醫院證明在單位報銷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工傷治療期間發給工傷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