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格式上,訴狀可以分為以下五個部分:
1、標題:寫明“xxx起訴狀”。
2、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身份事項:當事人壹方是公民的,應記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當事人壹方是法人的,應記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如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壹致的,應註明現居住地址和起住時間,有電話的寫明電話號碼。
3、訴訟請求:要寫明具體的訴訟要求與目的,如離婚案件要寫明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和住房安排的意見等。
4、事實與理由:“事實”是指被告侵犯原告權益的行為過程,同時應列出相應的證據,“理由”是指訴訟的法律根據。壹般先寫事實後寫理由,也可穿插起來敘述。
事實經過和訴訟理由,要簡明扼要、實事求是,對事實的敘述要完整、真實、明確,所列的證據要有真實性、可靠性,並寫明其來源及可靠程度,有證人的,應列明證人的姓名及住址等。
5、尾部:寫明受訴人民法院名稱,具狀人(起訴人)簽名(蓋章),起訴人是法人的,要寫明法人名稱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具狀的日期。“附項”部分寫明訴狀副本件數(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數)、物證、書證件數,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訴狀的基本格式如下:
1、訴狀應使用A4紙打印,最好不要塗改。
2、訴狀的標題應使用二號黑體字。
3、訴狀的正文應使用四號宋體字。
4、訴狀的“訴訟請求”和“事實與理由”,應使用三號宋體加粗。
5、具狀人簽名部分和起訴日期部分應留白,以便具狀人簽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