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歷史天氣 -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如果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協商壹致後訂立的,具有法律效應。除雙方依法另有約定外,自雙方當事人均簽字或者蓋章後,該補充協議生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 上一篇:員工離職申請書範本五篇
  • 下一篇:碧之軌跡餵貓是每天餵壹次還是每章餵壹次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