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檢查井雨水收集口在整個雨水收集系統中具有重要地位,其設計應遵循下列規範:
1、塑料檢查井系統裏,雨水收集口的形式、數量和布置,應按匯水面積所產生的流量、雨水收集口的泄水能力和道路形式確定。立箅式雨水口的寬度和平箅式雨水口的開孔長度、開孔方向應根據設計流量、道路縱坡和橫坡等參數確定。合流制系統中的雨水口應采取防止臭氣外逸的措施。
2、塑料檢查井雨水收集口和雨水連接管流量應為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計算流量的1.5~3.倍。
3、塑料檢查井雨水收集口間距宜為25~5m。連接管串聯雨水口不宜超過3個。雨水收集口連接管長度不宜超過25m。
4、道路橫坡坡度不應小於1.5%,平箅式雨水收集口的箅面標高應比周圍路面標高低3~5cm,立箅式雨水收集口進水處路面標高應比周圍路面標高低5cm。
5、當考慮道路排水的徑流汙染控制時,雨水口應設置在源頭減排設施中。其箅面標高應根據雨水調蓄設計要求確定,且應高於周圍綠地平面標高。
6、當道路縱坡大於2%時,雨水收集口的間距可大於5m,其形式、數量和布置應根據具體情況和計算確定。坡段較短時可在最低點處集中收水,其雨水口的數量或面積應適當增加。
7、塑料檢查井雨水收集口深度不宜大於1m,並根據需要設置沈泥槽。遇特殊情況需要淺埋時,應采取加固措施。有凍脹影響地區的雨水口深度,可根據當地經驗確定。
8、雨水收集口宜采用成品雨水收集口。
9、雨水收集口宜設置防止垃圾進入雨水管渠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