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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稽查處

(壹)辦公室

協調廳、公務員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廳、公務員局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效能建設等工作;負責協調和落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管理廳、公務員局機關行政事務和國有資產。

聯系電話:87625209(值班室)87517325 87609283(傳真)

(二)政策法規處(綜合處)

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綜合研究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課題調研;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承擔新聞宣傳工作。

聯系電話:87608460

(三)規劃財務處

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本系統重大項目的立項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省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牽頭擬訂省級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承擔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管理廳、局機關財務工作,監督指導廳、局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聯系電話:87671015

(四)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

擬訂全省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推進完善城鄉均等公***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各類群體(含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促進和創業扶持政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非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和規範公***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閩就業管理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失業保險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推進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各設區市失業保險基金的調劑。

聯系電話:87616743

(五)人力資源開發處(省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公室)

負責人力資源開發綜合性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擬訂人才(不含外國專家)引進和交流合作政策以及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政策;按規定指導、監督和管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承辦省直和中央在閩單位人才引進及人員進榕有關事宜,承辦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及工勤人員調整有關事宜;監督管理人力資源市場,負責國(境)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綜合管理回國留學人員來閩工作;擬訂國(境)外機構在我省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的政策。

聯系電話:87846639  87833713

(六)軍官轉業安置處(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計劃、培訓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家屬的隨調隨遷安置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服務管理;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維穩政策;承擔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聯系電話:87815920

(七)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協調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監督管理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監督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等政策;綜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

聯系電話:87534777

(八)專家工作處

擬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青年專業人才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等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回國來閩定居專家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博士後管理制度。

聯系電話:87846674

(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辦省直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或備案事宜;綜合管理職稱工作,承擔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聯系電話:87857057  87856021

(十)農民工工作處

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具體承擔涉及農民工重大事件的協調處理工作;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聯系電話:87611358

(十壹)勞動關系處

擬訂全省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範;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勞動標準工作;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

聯系電話:87539914

(十二)工資福利處

具體承擔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改革組織實施工作;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承擔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工作。

聯系電話:87855763

(十三)養老保險處

統籌擬訂城鄉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待遇項目、給付標準,按規定管理參保職工退休審批工作;牽頭擬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協調推動全省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城鄉養老保險基金。

聯系電話:87518494

(十四)醫療保險處

統籌擬訂城鄉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政策、規劃;擬訂城鄉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辦法、待遇項目和基金支付標準;牽頭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基本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商店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辦法;擬訂公務員醫療補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費用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保險基金。

聯系電話:87534027

(十五)工傷保險處

擬訂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和規劃;牽頭擬訂省級工傷保險調劑金管理辦法,負責擬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擬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全省工傷認定工作,承擔省級工傷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傷保險基金。

聯系電話:87676672

(十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依法監督就業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負責對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勞動就業培訓服務機構的審計監督;組織和協助查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案件;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營運機構、補充保險承辦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承擔省社會保障和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聯系電話:87522430

(十七)調解仲裁管理處

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檢查、監督全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指導爭議調解組織建設,組織實施仲裁員和調解員培訓,負責仲裁員資格管理;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

聯系電話:87513756

(十八)勞動監察處

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和有關突發事件;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負責全省有重大影響的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社會公布;擬訂勞動監察工作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省各地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和培訓制度。

聯系電話:87521868

(十九)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省公務員局以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聯系電話:87535384

(二十)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省公務員局以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聯系電話:87551803

(二十壹)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廳機關、省公務員局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

離退休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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