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協調員考試不難,勞動關系協調師有三個等級之分,分別是壹級、二級和三級。而大多數會考的是二級,是因為二級會比壹級簡單很多,比起三級,二級會有用很多。
勞動關系協調員職業特性
“企業和員工之間發生糾紛,主要是缺乏溝通渠道,導致兩者之間無法建立好的勞動關系,*對簿公堂。”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所長鄭東亮說,其中所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不少,也影響了企業的和諧發展。要解決這壹問題,就要把勞動爭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這就需要專業的人員從事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關系協調的工作。
勞動關系協調員報名條件1.勞動關系協調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3)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時數。
2.勞動關系協調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相關職業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國家職業資格壹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壹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時數。
(4)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連續從事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