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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劃分標準

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個:

1、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2、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3、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壹、小微企業的含義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壹)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小微企業標準是什麽?

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個:

1、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2、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3、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三、小微企業行業劃型是怎樣的?

1、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下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工業

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3、建築業

營業收入8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4、批發業

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壹)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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