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市場管理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2、要求產品制造者、銷售者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如果運輸者、倉儲者對質量問題負有責任,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商品的消費者權益保護:
1、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基本權利;
2、退換貨政策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後,在法定的退換貨期限內,若發現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可以依法要求退換貨或者修理;
3、質量異議的提出:消費者發現商品質量問題,應及時向商家提出異議,並提供相應的購買憑證;
4、協商解決問題:消費者與商家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商品質量問題,如退貨、換貨、維修等;
5、第三方鑒定:當消費者與商家對商品質量問題的認定存在爭議時,可以申請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6、行政部門投訴:消費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尋求行政救濟;
7、法律途徑維權: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途徑維權。
綜上所述,當商品過了質保期發現質量問題時,消費者可以選擇向市場管理部門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產品制造者和銷售者承擔民事責任;同時,如果運輸者和倉儲者對質量問題負有責任,消費者也有權要求產品制造者和銷售者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