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銷合同屬於什麽合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從經銷合同的名稱來看,屬於買賣合同;
(2)經銷合同中有時並非單純的買賣,可能簽訂的是代理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壹般可以從哪些方面判斷合同的性質
判斷合同性質的方法通常有以下:
1、經銷的商品、時限和地區。經銷的商品包括類別、名稱、商標、牌號等;
2、經銷數量或金額;
3、經銷價格。經銷價格的確定有以協議規定價格為準的壹次作價和分批作價兩種方法;
4、經銷商的其他義務。包括提供市場信息、售前售後服務、廣告、對出口方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5、出口方承擔的義務。出口方承擔的義務是為經銷商提供經銷條件和方便,如宣傳材料;
6、協議的延長和提前中止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