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級抗震設防標準適用於抗震烈度為八度及以上地區的重要建築物,如政府建築、醫院、學校、文化設施等。該等級要求建築物在地震發生時能夠保持基本完好,且安全逃生通道完好無損。
2、二級抗震設防標準適用於抗震烈度為七度及以上地區的建築物,如高層住宅、大型商業建築等。這壹等級要求建築物在地震發生時能夠保持基本完好,但允許壹定程度的結構破壞。
3、三級抗震設防標準適用於抗震烈度為六度及以上地區的建築物,如中等高層住宅、工廠廠房等。建築物在地震發生時需保持相對完好,但允許壹定程度的非結構性破壞。
4、四級抗震設防標準適用於抗震烈度為五度及以上地區的建築物,如小高層住宅、輕型工廠等。這壹等級要求建築物在地震發生時能夠保持基本完好,但允許壹定程度的非結構性破壞和壹定程度的結構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