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申論公文寫作14種格式:
(壹)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格式要求:標題、發文對象、正文、落款。
(二)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格式要求: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
(三)公告
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格式要求:標題、正文、落款。
(四)通告
適用於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格式要求:標題、正文、落款。
(五)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任免人員。
格式要求:標題、發文對象、正文、落款。
(六)通報
通報是上級把有關的人和事告知下級的公文。
格式要求:標題、發文對象、正文、落款。
(七)議案
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格式要求:標題、正文、落款(分上、下款)。
(八)報告
報告使用範圍很廣,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格式要求:標題、發文對象、正文、落款。
(九)請示
請示是“適用於向上級請求指示、批準”的公文,屬於上行文。
格式要求:標題、範文對象、正文、落款。
(十)批復
批復是指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時使用的文種,是機關應用寫作活動中的壹種常用公務文書。
格式要求:標題、發文對象、正文、落款。
(十壹)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格式要求:標題、發文對象、正文。
(十二)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格式要求:標題、發文對象、正文。
(十三)紀要
適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格式要求:標題、正文、落款(視情況可寫可不寫)。
(十四)決議
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格式要求:標題(包括標題和成文時間)、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