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要求,沒有說不能打印會議記錄,為了便於黨支部和上級黨組織檢查支部工作情況或查閱有關材料,凡是召開支委會或支部大會,都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其內容包括:會議名稱、日期、地點、議題、主持人、出席與缺席人(支部大會人數較多時可註明出席、缺席人數)、列席人、記錄人的姓名,每個人發言的要點,決議事項。
對通過的決議要詳細記錄贊成和不贊成的具體意見、記錄要準確、具體、清楚,壹般由組織委員負責。
記錄是黨支部工作的重要檔案材料,應由書記或副書記妥善保管,如他們因故外出時間較長,可暫由主持支部工作的委員保管。支部書記因工作調離,會議記錄要做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