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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和加多寶有什麽區別

1、生產商不同。

加多寶是“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的簡稱,主要從事飲料、礦泉水生產及銷售。加多寶集團旗下產品包括金色罐裝、瓶裝、盒裝"加多寶"涼茶飲料和"昆侖山雪山礦泉水"。

王老吉是王老吉涼茶的品牌,創立於清道光年間(1828年),被公認為涼茶始祖,采用本草植物材料配制而成,有“涼茶王”之稱。產品形式經歷了水碗涼茶——涼茶包——涼茶粉 ——涼茶飲料等載體變化。

2、兩者的關系:

加多寶集團是“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的簡稱,是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外資企業,是香港鴻道集團全資子公司。1995年之前的罐裝王老吉壹直由廣藥集團生產經營,1995年之後,廣藥集團授權鴻道集團在壹定期限內生產經營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而廣藥集團則經營盒裝王老吉。

2000年,廣藥集團授權許可鴻道集團在紅色罐裝涼茶飲料上使用註冊證號為626155號的“王老吉”商標,期限從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10年。此後,雙方簽署了兩份補充協議,將商標租賃時限延長。但由於加多寶賄賂廣藥集團原總經理李益民300余萬港元,

所以這份協議算是無效的。於是雙方打起了官司。最終廣藥集團勝出。廣藥集團收回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的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王老吉商標租賃早已逾期,廣藥集團收回合法合理。

據裁決書,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雙方各負擔50%仲裁費。該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於是加多寶就不能再使用“王老吉”這個商標,就改名為“加多寶”。

擴展資料

1、 2014年8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指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及“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等廣告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虛假宣傳,判令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並銷毀、

刪除和撤換包含相關廣告語的產品包裝和電視、網絡、視頻及平面媒體廣告,要求加多寶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重慶日報》等媒體上公開發表聲明以消除影響,並***計賠償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80余萬元。

2、加多寶集團依托涼茶創始人王澤邦先生遺留下來的祖傳秘方,於1996年首創並推出行業第壹罐紅罐涼茶。20多年來,加多寶采用“公司+基地+農戶”合作種植和定向采購的創新模式、首創“集中提取、

分散灌裝”創新的生產工藝及“預防上火”創新的精準定位,通過對匠心精神的堅守和創新驅動的持之以恒,推動了涼茶從嶺南壹隅走向全國、全世界,成功將涼茶打造成繼碳酸、果汁、茶類之後的第四大飲料品類,繼續領跑涼茶市場。

參考資料--時政--人民網?加多寶多起虛假宣傳被喊停 王老吉19連勝加多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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