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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以什麽方式安置

義務兵的安置方式和安置條件介紹:

1、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壹次性退役金。

2、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作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

3、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義務兵服役的年限是兩年,絕大部分都是第壹種方式進行安置,領取壹次性退役金之後,就業問題需要自己解決。由於只當兩年兵,退役的時候年齡不大,可以繼續讀大學、考研或者去學技術,就業的機會還是比較廣。

以第二種方式進行安置的義務兵,絕對是部隊裏面“傳奇人物”,因為義務兵能夠被政府安置工作的,都是在部隊裏面做出了巨大貢獻,基本都是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獎勵。

以第三種方式安置的,可以被稱為“英雄”,通常是因公、因戰等原因導致傷殘。最後才由國家供養終身。

軍士的安置方式和安置條件介紹。

1、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

2、服現役不滿規定年限,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壹次性退役金。

3、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作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

4、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5、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對於絕大部分的軍士來說,只能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領取壹次性退役金。畢竟大部分的軍士在部隊都是幹不到12年就會退伍。

能夠由政府負責安置工作的軍士,都是在部隊服役滿12年或者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

能夠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軍士,基本都是在部隊服役滿14年及以上的軍士。

能夠以退休方式安置的軍士,在部隊裏面都是屬於“兵王”,基本都是壹級軍士長,在部隊被稱為“熊貓兵”或者“國寶”,比將軍還要稀少。

軍官的安置方式和安置條件介紹。

1、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2、以轉業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德才條件以及服現役期間的職務、等級、所作貢獻、專長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職級。

3、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

4、以復員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復員費。

以轉業方式安置的軍官,壹般應符合以下條件:壹是達到平時服現役最高年齡的;二是受軍隊編制員額限制不能調整使用的;三是因身體狀況不能堅持軍隊正常工作但能夠適應地方工作的;四是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

軍官退出現役的最低年限要求:軍事、政治、後勤、裝備軍官平時服現役的最低年限分別為:擔任排級職務的,八年;擔任連級職務的,副職十年,正職十二年;擔任營級職務的,副職十四年,正職十六年;擔任團級職務的,副職十八年,正職二十年。

優先安置和應當給予編制保障情況

《退役軍人保障法》規定: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接收安置轉業軍官、安排工作的軍士和義務兵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編制保障。對下列退役軍人,優先安置:參戰退役軍人;擔任作戰部隊師、旅、團、營級單位主官的轉業軍官;屬於烈士子女、功臣模範的退役軍人;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殊崗位服現役的退役軍人。

綜合以上分析,《退役軍人保障法》的出臺,讓退役軍人的合法權益進壹步得到保障,更加體現軍人的職業尊崇,讓更多的退役軍人有獲得感和幸福感。相信隨著國家的發展,以後安置的方式會越來越多元化,安置工作越來越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壹條 

對退役的軍官,國家采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轉業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德才條件以及服現役期間的職務、等級、所做貢獻、專長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職級。

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

以復員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復員費。

第二十二條 

對退役的軍士,國家采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

服現役不滿規定年限,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壹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第二十三條 

對退役的義務兵,國家采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壹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

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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