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選廠生產過程中,每個生產班都需要取樣化驗原礦品位(α)、精礦品位(β)和尾礦品位(ν)。這時理論回收率可由公式(1-3)計算得出結果。
選礦技術監督部門壹般通過實際回收率的計算編制實際金屬平衡表,通過理論回收率的計算編制理論金屬平衡表。兩者進行對比分析,能夠揭露出選礦過程機械損失,查明選礦工作中的不正常情況以及在取樣、計量、分析與測量中的誤差。選礦後的精礦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重量占入選礦石中該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數。選礦回收率是評價礦山企業選礦技術、選礦工藝流程、管理水平和入選礦石中有用成分回收程度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3.壹般在保證精礦質量要求的前提下,精礦中有用成分的選礦回收率愈高,說明此種有用成分被回收得愈完全,若選礦回收率低,說明資源利用率低。所以《礦產資源法》中規定這個指標必須達到或超過設計選礦回收率指標。在保證精礦質量的前提下,不斷提高選礦回收率,不僅能充分回收礦產資源,而且能提高礦山經濟效益。
損失部分包括:浮選機的跑槽及出現故障時的溢出物、濃縮機的溢流“跑渾”、皮帶機的掉礦、球磨給礦處的漏礦、精礦運輸車輛漏礦等等。在操作過程中力求減少損失,以提高精礦的實際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