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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法的現代化始於何時?

中國法律現代化是中國近代史的重要組成部分,客觀上促進了中國法制與世界法制的融合。在中國法制史的各個版本中,都可以看到對中國法律現代化的研究。

當前,我國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制現代化也已走上軌道。中國法制現代化的研究可以為法制現代化提供許多經驗和教訓,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我查閱資料的時候,會重點關註以下幾個方面。

壹,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概念

概念揭示了事物的本質和內涵。學者們對法律現代化的定義眾說紛紜。範忠信在《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壹書中認為,中國法律現代化是指中國法律走出中國法律體系固有模式,與西方工業社會法律接軌的過程。王庸晉在《清末法制改革與法制現代化》壹書中認為,中國法制現代化是指中國法律走出中國法制固有模式,向西方工業社會法制靠攏的過程。張教授認為,中國法律的近代化也可以說是西化,這是由特定的歷史條件決定的。

第二,中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

對中國法制現代化進程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對近代中國社會演變的研究。蕭在《清末修律與中國法制近代化》壹書中認為,清末新法的制定和司法改革是中國近代法律變革的開端,推動了中國法制的大進步和中國法制的近代化。葉在《論中國近代法制轉型的起點與特征》中認為,中國法制現代化的道路始於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清末的“預備立憲”、修法和司法改革,構成了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新階段。唐在《論清末法制現代化》壹文中指出,從洋務運動到整個民國時期,中國法律的現代化經歷了壹個比較漫長的過程,這壹過程是否最終完成有待商榷。費村在《論中國近代法律改革》中寫道

第三,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歷史原因。

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說過,法律沒有自己的歷史。在社會發展的每壹個階段,都要有相應的法律形式。張教授在《中國法律的現代化》壹文中認為,中國法律的現代化只有在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發生了變化,即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時才有可能。至於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原因,其中既有人類社會法制發展所經歷的壹般規律,也有近代中國社會特有的社會動因。隨著中西交流的深入,中國自給自足的經濟形態發生了重要轉變。“五口通商以來,門戶開放,海陸商埠逐年增加,交通改善,機械興盛。我們國家的經濟已經和世界上的其他國家聯系在壹起,它已經成為過去最重要的城市。以前家裏人多,變化就是發展不均衡。”商品經濟的深層次發展表現為民事糾紛和訴訟的增多,其法律應對極大地促進了中國法制現代化的發展。

楊壹帆在《中國法制新史》壹書中認為,中國法制在20世紀發生如此巨大變化的原因有很多:壹是時代的影響;二是外部壓力的推動;第三,社會相關因素的影響。總之,近代中國社會的法律改革是多種因素相互作用的產物。陶在《中國法制史》壹書中認為,清末修律的出現,包含著深刻的社會原因和動因:壹是緩解了中國各方面的壓力;二是收回治外法權;三是適應社會經濟發展。

第四,中國法制現代化的特征

中國法制現代化有其鮮明的特點,是在特定的社會歷史背景下產生的。研究和探討其特點,可以為中國的法制現代化提供重要的借鑒。

在《中國近代法律思想歷史發展的特點》壹文中,周菊林認為,對西方資產階級法律思想的認同、繼承和批判,與地主階級法律思想的鬥爭,思想流派的多元化表達和思想內容的集中性,法律思想傳統在創新與保守的矛盾中轉化,都是中國近代法律發展的特點。

唐在《清末法制近代化》壹文中指出,清末法制近代化的轉型是系統性的,立法從傳統向近代的初步轉型是在模仿近代西方法律的過程中實現的。晚清法律現代化是在自上而下的主導和自下而上的推動的雙重作用下實現的,具有主觀動因與客觀效果的二律背反四個特征。

學者們還認為,中國法律的近代化是從西方列強的海軍力量開始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近代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法律文化形態的特征。這種法律文化形態反映了西方法律與中國本土法律既融合又鬥爭的過程,在我們開啟近代中國的法律立法時也是如此。因為中國法律的現代化受到了西方法律的強烈沖擊,是在西方法律的互補滲透和影響下進行的。因此,中國近代法律在世界觀、框架體系、基本制度、主要原則和重要概念、術語等方面,廣泛而大量地吸收和借鑒了西方法律成果。

同時也註重理論對實踐的指導作用。任何實踐總是需要理論的指導,中國法律現代化也是如此。這場法律領域的大變革,始終伴隨著危機、屈辱、掙紮、進取的血與火的鬥爭而前進。它不僅體現了法律制度的變革,也體現了法律觀念和法律思維方式的變革。這場史無前例的法律改革必須以充分的理論為指導。從而實現中國法律的現代化。在這壹時期,思想家們接觸到了法國西部的資產階級政治法律理論,他們開始擺脫傳統的保守自大的文化心態。在中西文化尤其是法律文化的沖突中,他們用西方資產階級的法律觀促進了中國民族法律觀念的更新和變革。

在《清末法制改革與現代化》壹書中,王庸晉將中國法制現代化的特點概括為:壹是翻譯相關法典和法律著作,引進法律術語和司法原則;第二,壹系列法律的制定被歸入學科,形成現代法律體系;第三,形成新的法律原則和新的立法精神;第四,立法機關的籌建和司法機關的現代化。

動詞 (verb的縮寫)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啟示。

中國法制現代化經歷了百年的曲折。縱觀這壹個世紀的歷史,雖然有起有落,有沖突,但它最大程度地接受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主要內容,為中國的法制現代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這也是它的價值所在。因此,法制現代化的演進將給我們許多有益的啟示。

在《關於中國法律改革與中國法律現代化的思考》壹文中,宋亞平認為中國法律現代化仍然面臨著制度建設與文化沖突的尖銳矛盾。新壹輪的學習、借鑒和移植在法律及其制度建設中已經開始,新壹輪的矛盾和沖突也已經開始。中國法律的現代化為我們提供了極好的借鑒。因此,研究和探討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歷史,必將對中國的現代法制事業大有裨益。

張教授在《論中國法制現代化》壹文中認為,當我們回望這段歷史,探索這壹不可逆轉的法制發展過程中的規律時,有以下幾點值得借鑒:第壹,中國法制現代化只能在開放的社會環境中進行;第二,中國法制的現代化與其政治制度的現代化密切相關;第三,在中國法制現代化的過程中,必須妥善處理外國法與本國法的關系。

費村在《論中國近代法律改革的特點》壹文中也認為,中國法律現代化的結果,由其特點所決定,不僅開啟了中國近代法制的新時代,而且留下了新興法制與社會狀況長期脫節的後遺癥。今天,我們常說的“執法滯後”現象,本質上是先進的立法與相對落後的社會狀況發生沖突的表現。

中國法律現代化是中國法律發展史上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加速了中國法制的終結和現代法制的形成,使中國走上了法律文明的道路。在其艱難曲折的發展過程中,中國法律與西方法律、傳統法律與現代法律之間存在著許多矛盾和沖突,反映了中西法律交流與融合的過程。其現代法律體系的建立為中國法律的現代化創造了積極的條件,中國的法制建設進入了今天。

當前,中國法制建設的完善有賴於保持開放的政治形態和法律文化心理,積極學習和吸收世界法律文化的優秀成果,並將其轉化為我們自己的法律意識,這是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經濟快速發展、文化發展空前活躍、民主政治建設呼聲日益高漲的新的歷史階段的必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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