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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自考《外國法制史》復習筆記[15]

#自學#簡介《外國法制史》是壹本關於外國法制史的教材。這本書是國內法學院外國法制史課程最主流、最暢銷的教材。出版多年,多次再版,幾經修改,越來越完善。以下是2017自考《外國法制史》復習筆記15,供大家參考。

第壹節羅馬法

壹、5-11世紀西歐對羅馬法的部分保留

5-11世紀,即西羅馬帝國滅亡和羅馬法復興之前,西歐主要使用日耳曼法和以日耳曼法為基礎的地方習慣法,但羅馬法在壹些地區和領域仍然有效。羅馬法通過以下方式實現其效力:

1,通過基督教會法和僧侶的活動。

2.日耳曼各王國在法律適用上采用屬人原則,在羅馬人之間的關系上采用羅馬法,這自然是保留羅馬法的重要方式。

3.壹些城市在內部和外部的商業交往中仍然遵循羅馬法。

二、中世紀西歐羅馬法“復興”的原因

自12世紀以來,西歐各國出現了學習和采納羅馬法的熱潮,被稱為羅馬法的“復興”。羅馬法已經成為許多國家普遍適用的法律,凡是地方習俗和皇家法令沒有規定的內容都可以引用。羅馬法已經成為西歐國家的重要補充法律。同時,法律也得到了發展。羅馬法復興、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構成了中世紀西歐的三大改革運動,從經濟、政治和思想上為資本主義制度的誕生準備了條件。

查士丁尼編纂手稿的發現只是這場運動的直接原因,這是壹個偶然事件,其根本原因是社會經濟關系發展的客觀需要。從自給自足和封閉的自然經濟向商品經濟的過渡產生了許多需要調整的新關系。當時西歐國家現有的法律,包括習慣法、商法、城市法、教會法和王室立法,都不能滿足客觀需要。作為壹個整體,中斷了五六個世紀的羅馬法成為了社會所需要的現成法律,因為羅馬法是資本主義社會以前調整商品生產者之間關系的最完備的法律,能夠滿足西歐國家壹般財產和契約關系的需要。羅馬法在西歐的復興不是偶然的,而是西歐封建社會發展到壹定階段的要求,這也是由羅馬法本身的性質和特點決定的。

第三,羅馬法復興的過程

始於12世紀,延續到18和19世紀。

1,羅馬法復興的開端,註釋法學派的形成和作用。

中世紀歐洲商業從意大利恢復發展,意大利是羅馬法的故鄉,所以意大利成為羅馬法復興的發源地和中心。意大利的羅馬法復興始於對國家法律全集的研究。博洛尼亞大學成為研究和傳播羅馬法的中心。在初始階段(12世紀至13世紀中期),博洛尼亞學者采用中世紀西歐流行的註釋方法研究羅馬法,也稱為條文註釋,主要是對羅馬法原文進行字面解釋。這些博洛尼亞法學家被稱為註釋法學派,他們的創始人是被稱為“法律之光”的艾納利尤斯。

2.羅馬法復興的高潮,評論法學派的興起和貢獻。

批判法學派也叫晚期註釋法學派(註釋法學派也叫早期註釋法學派)。他們並不局限於對羅馬法本身的研究和理解,而是根據時代的需要,結合羅馬法的材料進行理論探討,將羅馬法的原則和制度運用到各種社會關系中,將六七百年前的羅馬法改造成現在適用的法律,實現復興羅馬法的根本目的。

3.羅馬法復興在意大利以外的傳播。

羅馬法的復興從意大利興起後,迅速傳播到法國、德國、英國等西歐國家。到16世紀,法國取得了歐洲羅馬法研究的領先地位,德意誌皇帝於1495年正式宣布羅馬法為帝國普通法。

總之,羅馬法在西歐的“復興”最初是以意大利的博洛尼亞為中心進行的。第壹個登上舞臺的學派是註釋法學派,其貢獻是研究和傳播羅馬法。13世紀中期以後,批判法學派取代註釋法學派,其作用是通過研究將羅馬法運用於實踐,將羅馬法與社會生活相結合;學習和采納羅馬法的運動從意大利發展到西歐各國,法國在16世紀取得了歐洲的領先地位。

第四,羅馬法復興的意義

1,有利於民族團結國家的形成。羅馬法為加強王權、消滅割據勢力提供了法律武器;形成了世俗法學家階層,取代了教會僧侶的地位;使商品經濟順利發展。

2.它促進了法律的發展。有註釋法學派、批判法學派和法國法學大師,英國和大陸國家繼承羅馬法的差異,形成了西方兩大法系(羅馬日耳曼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劃分。它為資本主義經濟的增長提供了現成的法律形式。

3.為新興資產階級的反封建鬥爭提供了思想武器。17和18世紀新興資產階級創立的近代自然法理論可以追溯到羅馬法學家關於自然法的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號來源於羅馬法私法關系中自由人平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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