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中國國防建設的基本內容和原則。
基本內容:武裝力量建設;戰場建設;邊防、海防和軍隊建設;戰爭動員;戰略物資儲備;人防建設;國防工業建設和國防科學技術研究;國防教育;國防法、軍事理論研究;後備力量建設和與國防有關的交通、通信、能源、航天建設。
基本原則:
1,適應國家根本利益需要,堅持人民戰爭思想,提高綜合國防力量;?
2、與國民經濟建設有機結合,協調發展,服從國民經濟建設大局;
3.堅持現代化,實現國防科技、武器裝備、國防人才和國防體系的現代化;
4.突出重點,以軍隊建設全面提高國防建設的綜合效益;
5.遵循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則,把國防建設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礎上,發揮自己的優勢,學習其他國家的先進技術;
6.全國軍民共同努力。在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統壹領導下,黨政軍民齊心協力,齊心協力,進行國防建設。?
?第二,新中國的國防體系
1982年,黨和國家聯合成立中央軍委(軍委)。同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統壹領導全國武裝力量。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和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並存,也對中央委員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
?第三,新中國的國防政策
1,堅持中國對國防的領導。
2、確定正確的基本目標和職責。
3.正確處理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的關系?
4.貫徹積極防禦的軍事戰略方針。
5.獨立自主建設和鞏固國防。
6、軍民結合,民族自衛。
7.國防現代化。
8.走中國特色精兵之路。
9.維護世界和平,反對侵略擴張。
第四,新中國國防建設的成就
(壹)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武裝力量領導體制。
這壹制度既貫徹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又適應了我軍成為國家主要組成部分的實際,進壹步完善了國家武裝力量的領導體制。
(二)“三位壹體”武裝力量體系得到進壹步發展和完善。
武裝力量是國家正規軍和其他武裝組織的總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國的武裝力量,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包括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實行“三合壹”武裝力量體制。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現代化、正規化、革命化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四)形成了門類齊全、綜合配套的國防科技工業體系。
(五)國防後備力量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六)國防法規建設取得顯著成績。
動詞 (verb的縮寫)中國的國防力量
1,中國武裝力量領導體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和統壹全國武裝力量。
2.中國武裝力量的構成
中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民兵和預備役部隊組成。
6.中國國防史的啟示?
(1)強大的國防是以強大的經濟實力為基礎的。
堅持黨的領導,建設壹支忠於國家和人民的現代化軍隊,是建設強大國防的根本保證?
(3)人民是建設強大國防的前提和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