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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歷史與現狀論文

1.西歐和中國城市的不同特點1。城市的不同起源。西歐中世紀城市在10至11世紀復興並產生。其特點之壹是封建制度完成後,社會生產力進壹步發展,手工業從莊園經濟中分離出來,成為西歐城市產生的經濟前提和物質基礎。其次,西歐的城市“不是從過去繼承來的,而是由獲得自由的農奴重新建立起來的。”(1)這是西歐城市產生的階級前提和政治基礎。西歐的城市多產生於水陸交通要道、商業中轉地和人口密集、土地肥沃、居民感覺手工業不足的農業區。如法國巴黎和北部的佛蘭德和布拉本;德國柏林科倫、拉伯克;英國的曼徹斯特、約克、倫敦;威尼斯、佛羅倫薩和意大利的其他城市。此外,從安全的角度來看,城市也產生在大領主、大主教、修道院和軍事堡壘所在地附近。新城堡的建立將經歷壹個漫長的歷史過程。起初,它只是作為手工業和商業的住所。比如佛蘭德斯的布魯日,曾經是佛蘭德斯伯爵,962年在李斯河的轉彎處建了壹座城堡,很快就有壹座新的城堡或“郊區”在它外面拔地而起,裏面住著商販、工匠和酒店店員。新城堡開始用木柵欄圍起來,後來從幾英裏外的壹座古羅馬城市的廢墟上運來石頭,建造了壹座石頭城堡。新城堡是新的工商業聚居地,舊城堡是封建領主的住所。西歐的新興城市,如漢堡、紐倫堡、斯特拉斯堡等以“Bourg”為詞根,聖日耳曼、聖丹尼斯聖尼爾斯波爾以“SAN”為詞根,大多反映城堡起源於舊軍事堡壘或教會修道院附近。“到了11世紀末,'(Bourgperson '不再意味著士兵或城堡的仆人,而是壹個公民”[②]。至於在河渡口興起的城市,它們的名字也有所體現,比如弗蘭克福德(法蘭克人的渡口)、牛津(牛的渡口)。這些在老廢墟上新興或重建的城市,規模都不大,只有幾百人甚至兩三千人。幾萬人的城市非常少見。14世紀,英國倫敦,這個國家的經濟、政治、軍事中心,只有4萬居民。新居雖然不大,卻為封建自給自足的封閉經濟打開了壹個缺口。國內市場的建立導致了封建經濟的瓦解。中國的情況不同。中國比西歐早壹千年進入封建社會(中國公元前475年,西歐公元476年)。在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時期,中國經歷了大動蕩,但沒有像古羅馬那樣經歷外族(部落)的入侵和破壞。原有的上層建築並沒有被完全破壞,而是通過壹定的改造(改革)實現的。奴隸制時期的老城區,進入封建制後基本繼承。在新的生產關系的推動下,隨著農業、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以及大量分封,到了戰國時期,城市的數量有所增加,並且繁榮起來。比如趙奢答田單說:“古人分四海之內諸邦。雖然這個城市有300英尺大,但人口卻有3000。今千尺之城,相對而立。”齊國首都臨淄,發展到“七萬戶,非常富裕,真實……”。去臨淄的路上,車轂撞,人摩肩接踵,自己成了簾,自己成了簾,汗流成雨”[4]。從城市的類型來看,在中國的歷史記載中,由於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而形成的經濟中心城市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而不斷壯大的。如戰國的揚州,西漢的萬、成都、合肥、番禺,唐代的泉州。到了宋明時期,除了傳統的經濟中心城市日益繁榮之外,還增加了壹些新城市,如漢口、北京、江寧、福州、張家口、寧波、廈門、上海、漳州、西寧等。新興城鎮迅速發展,特別是在江南的蘇、杭、宋、賈、湖壹帶,資本主義萌芽。清朝的閉關鎖國政策對資本主義的萌芽造成了嚴重的打擊,鴉片戰爭後西方列強的入侵更是雪上加霜。但總的來說,中國的城市主要是根據統治階級的政治軍事需要而建立的(秦朝實行的郡縣制)。雖然很多城市都建在類似西歐的水陸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土地肥沃的地區,但性質不同。壹個是自然形成的,壹個主要是統治者的命令建立的(當然也有自然的成分)。自秦漢以來,中國的城市就壹直點綴著都城、省會(縣、道...)、府城、州縣等。(邊防有專門的軍事鎮和衛生所)城市裏,既有來自政府的仆人,也有商人,既有西歐中世紀城市的古堡,也有新城。但在城市裏,政府是頭和中心,工商業是附屬產品。歷代皇帝為了加強統治,樂此不疲,常常把富戶和勞工遷滿京都。比如秦始皇下令“移天下富戶於鹹陽”(⑤),楊迪建洛陽為東都時,“將數萬富商由大甲移至東京”(⑤),明太祖建都金陵(南京)之初,“取江浙四萬五千余戶,充資強國。綜上所述,西歐城市的發展規律是從手工業和商業的定居到新的經濟政治中心。中國城逐漸從壹個政治軍事中心發展成為壹個新的政治經濟中心。2.城市的結構是不同的。西歐中世紀的城市最初主要是逃亡莊園的農奴和手工業者居住,也有逃亡農奴經營的商人、商販、酒樓等,基本上是壹個生產城市。城市的布局,壹般的中心是廣場,廣場是人們手持和交易商品的地方。組織上,按照“農村公社”的傳統民主形式組織,各行業逐漸組織起自己的行業協會。商人也組織了商會,作為壹個組織來團結和打擊他們的敵人(強盜和貴族),防止外部競爭,以捍衛自己的生存和利益。在西歐,“中世紀的城市勞動不同於亞洲的勞動形式和西方的農村勞動形式...它向前邁進了壹大步,是資本生產方式和勞動的連續性和經濟性的預備學校”[8]。西歐有兩個經濟中心——莊園和城市,即農業經濟中心和商業經濟中心,兩者相互依存,發展方向不同。中國的城市很復雜,但總的來說,權貴、貴族、仆從、仆從是主體,工商業者處於從屬地位。消費大於生產,商業超過手工業,基本是消費型城市。城市壹般規模大,人口多。中小城市人口壹般幾萬,最大的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壹般來說,行政長官辦公室是城市的中心,房屋種類繁多,所以城關往往會發展成工商業區。大甲是城裏的富商,與有權有勢的人有許多關系,有些人買了官銜,有些人廣泛統治農田房屋,成為統治階級的壹員。來自農村的手工業工人、商販、小販,到了城市後,長期沒有代表自己利益的組織,又因為人手不足而特別弱勢。中國的城市行會形成較晚,可以在《房山石經》碑文中找到,說明唐代天寶至鎮遠壹帶北方就有行會,比封建城市的形成晚了壹千多年。真正意義上的行會可能是明朝以後。⑨但即使在那時,行會也不同於西歐。因此,公民運動直到明清時期才開始活躍起來。中國大部分進城的農民都破產了。他們不像西歐那樣有壹定的人身自由。去了城市就靠日本勞工生活,也做手工藝品或商販等工作。他們有很深的地方觀念和很大的流動性。當條件改善時,他們會回到家鄉購買房產和農場。有些人祖祖輩輩都住在城市,條件差了就搬到農村謀生。習慣於接受“耕者有其田,視其稅”的封建剝削模式[⑩]。城鄉之間沒有嚴格的界限,農民進城或者市民回鄉都沒有本質的改變。他們仍然基本上從屬於封建主義,很難發展成為新的資產階級。3.城市的作用是不同的。西歐中世紀的城市,是商品生產的基地,是被壓迫農奴反封建鬥爭的堡壘,是世俗文化的發源地,文藝復興的搖籃。城市與王權結成聯盟,促進國家統壹和現代民族國家的形成。它的出現和發展成為埋葬中世紀封建領主的墓地。當城市開始出現在封建領地時,大多數領主都持支持態度。這是因為:(1)西歐各領土之間沒有隸屬關系。第壹地的農奴逃到第二地後,第二地的領主可以從自己經營的產業中獲得稅收,增加收入。(2)為了從附近的商人那裏獲得工匠的手工藝品和各種奢侈品,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領主們熱衷於在自己的領地上出現新的工商業中心。(3)領主對從其他地方逃來的奴隸給予優惠待遇,以防止手工業者進入其他領地。所以他們在稅收上寬大,在司法上寬大。在修建道路和橋梁、棚屋、花園攤位等。,豐厚的優惠[① ①]。這些受到了逃亡者的歡迎。新領主對逃亡農奴的保護和寬容是為了維護他們的剝削和統治,而逃亡農奴渴望自由貿易和生活。於是新的矛盾和鬥爭開始了。新市民展開了擺脫領主控制,爭取城市自治的鬥爭,也稱為城市公社運動。這場運動從11世紀城市出現開始,到13世紀城市形成。他們的鬥爭方式靈活多樣,有的通過金錢贖買獲得自治,如法國南部較為富裕的城市;有些通過武裝鬥爭獲得了自治權,比如法國的程朗和意大利的米蘭。據統計,“那些自治城市的數量在1100和1300之間增加了十倍,而它們的人口有時增加到兩三倍”[① ②]。在壹個實現了完全自治的城市裏,都有市民代表大會,是城市的最高權力機構,有管理城市的常設機構(通過選舉)。他們享有獨立的行政、司法、金融、鑄幣、軍事防禦和對外宣戰媾和的權利,如威尼斯、熱那亞、佛羅倫薩和中國。另外,還有壹些城市,是在相互妥協下產生的,只實現了不完全自治。比如在法國巴黎,法王“獲準參與巴黎商會商業問題和案件的審理”[① ③]。簡而言之,公民是自由的,享有不同程度的政治參與。為了加強王權,統治階級與城市公民結成政治聯盟,使得西歐的政治格局有了新的變化和新的特點。西歐的英法在城市的支持下,分別在13世紀和14世紀迅速擺脫了封建割據的混亂紛爭,建立了中央集權的等級君主制。(英國在1295年召開議會,法國在1302年召開三級會議)城市和王權結成聯盟,相互支持,形成經濟繁榮,國力強盛的局面。城市工商業的發展有力地推動了農村的改革。農村貨幣地租的實行,逐漸解放了整個農奴的身份,進而促進了國內統壹市場的形成。西歐王權得到加強的那壹天,正是封建社會迅速瓦解的時候。早年需要相互支持的聯盟壹旦破裂,資產階級革命就在醞釀之中。中國的城市從中世紀開始就壹直是各級統治者的中心,是消費的中心。正如馬克思指出的;“在亞洲,城市的繁榮或存在完全誕生於地方政府支出”[① ④]。由於中國的城市完全由統治者控制,他們對城市工商業的政策從自身利益出發,城市工商業的命運不時發生變化。如西漢初“海之禁”為壹,開光閉光,山林禁。“這種對工商業的自由放任政策,立刻引起了全國工商業的活躍。同時采取“存法禁,少重地租,重官,重民”(① ⑤)的政策,迅速恢復和發展了農業。在經歷了六七十年的輕佻賦稅之後,西漢初年出現了“文景之治”的盛世。這壹時期私營工商業的大發展,使許多工商業城市繁榮起來,包括、洛、邯、臨淄、江陵、陳、吳、壽春、番禺等18個城市。富商大家也應運而生。他們“或@ ①金融服務差,轉谷幾百次,棄住服務,都是低頭擡頭。冶煉煮鹽會讓妳富或累,而不是協助國家的燃眉之急……”[① ⑥].商品經濟的發展沖擊了封建等級制度和自然經濟的基礎。從漢初劉邦時代開始,很多官員都建議實行“抑商”政策。漢高祖曾下令“商人不得以衣帛騎馬,重稅為難”[① ⑦],但收獲不大。漢武帝時期,隨著整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特別是農業經濟的繁榮,漢朝統治者又開始對私營工商業進行打擊,頒布了壹系列抑制工商業發展的政策,如賣鹽賣鐵,既失平又失平。再加上日益腐朽的統治階級,造成了新的經濟破壞和社會動蕩。這種循環嚴重阻礙了城市工商業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由於中國城富商大家的發展是基於封建統治者的意誌,他們在政治上與封建勢力捆綁在壹起,在經濟上把剩余資本用於購買農田房屋,成為商人地主。他們無權要求自治。城市裏的小手工業者和攤販在政府的嚴密監管下經營和生活,很難組織起來,以很少的人進行鬥爭。官辦手工業只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仆人,兩者之間沒有任何聯系。中國城市的性質不同於西歐。中國真正的大城市,在這裏,只能算皇帝的軍營,是實體經濟結構上的壹顆疣。①然而時至今日,歷史仍在發展,只是太慢了。16世紀以後,越來越落後於西歐。二、中西城市特色不同的原因1。西歐和中國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基礎,有其自身的特點和不同的特征。西歐的土地是國王給領主的,土地是封建領主的世襲領地,按照長子繼承制(或遺囑繼承人)繼承。各級領主對自己領地的土地管理采用莊園制,土地不能買賣。中國的土地制度,雖然名義上是“天下之地非王之地”,實際上是地主的土地所有權。在封建社會早期,有過壹段時間的地主土地制度,但很短暫。戰國秦商鞅變法“除礦田,民可買賣,富者田連樓,貧者無立足之地”[⑨]。從此迅速過渡到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土地可以自由買賣。雖然也出現過影璽和禦宅,但比例並不大。此外,歷代實行的限田、度田、王田、占田、平田、公田等制度雖然有限,但效果不佳,而且是短命的。在中國地主土地所有制下,土地變動頻繁。不僅有大地主,還有中小地主和壹定數量的自耕農。2.西歐和中國的階級結構不同。在封建社會,封建主對農民的剝削和壓迫造成了階級對立和矛盾,這是壹樣的,但又各有特點。西歐通過采邑和特殊特權制度,建立了封建等級制度和割據黨,它們依次相隨,就像壹個獨立的王國。中央集權制出現較晚,領主之間的紛爭更為突出。領主管轄下的農民被嚴格地束縛在土地上,由於世代沒有人身遷徙的自由而處於農奴地位,隨著封建領主封建割據政權的形成而惡化。隨著莊園經濟的發展,他們利用領主間的矛盾出逃,開辟新的活動場所,逐漸形成城市。這座城市成了農奴解放的庇護所和農奴制的對立面。到了封建社會後期,新興的市民階級,也就是資產階級,已經興盛起來。中國進入封建社會後不久,很快就形成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由於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加上隋唐以來統治階級采用科舉制度選官,中小地主出身的知識分子可以上升到貴族的地位。再加上土地繼承分戶,統治階級並沒有像西歐那樣壹天壹天的分化瓦解。反而不斷豐富和加強,使他們形成壹張網,從中央到地方聯合起來剝削廣大農民。破產的農民壹般不願意離開自己的家園,即使進入城市,也會從壹個陷阱進入另壹個陷阱,得不到真正的解放。中國農村經濟長期以來難以得到城市商品經濟的幫助,發展緩慢。手工業和農業的結合比較牢固,很難形成新的城市資產階級。3.西歐和中國有不同的政治結構。雖然都是地主階段的獨裁,但形式和內容都不壹樣。隨著西歐社會的發展,王權和公民壹度結成政治聯盟。13、14世紀,英國和法國出現了等級君主制,直到“王權以奴役和掠奪來償還盟友”[②⑩],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在中國的發展過程中,城市和王權並沒有結盟,中世紀的資產階級也根本沒有形成。雖然曾經有過大規模的農民階級起義,但這些起義無壹例外都失敗了,原因是農民的分散和由此造成的極端落後。4.宗教等因素的影響。西歐基督教會是西歐封建社會的支柱,宗教權力往往大於王權。宗教權力與王權之爭相互削弱,西歐城市往往在其矛盾中產生和發展。十字軍東征從11到13世紀持續了數百年,給東西方人民帶來了浩劫。在這場劇變中,大部分封建騎士銷聲匿跡,部分農奴乘勢逃往城市。十字軍東征使西歐的封建領主更加貪婪和奢侈,從而越來越依賴城市。剝削方式改為貨幣地租,收取大量贖金,使交贖金的農奴獲得自由,客觀上有利於封建主義的瓦解。此外,羅馬帝國時期西歐有繁榮的商業城市,地區與國家之間有四通八達的商路。生產恢復後,有利於在原有基礎上恢復和發展。中國的宗教是皇權的附屬品。中國地大物博,鄰國封閉。天災人禍,農民往往逃到偏僻寬闊的鄉鎮重建家園。他們對城市的興趣不大,因為城市是反應的中心,他們把這看作是對道路的恐懼,又因為城市是消費的中心,他們很難長期生活下去。它們對城市的吸引力不如西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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