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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兒童觀的歷史演變。

簡述兒童觀的歷史演變。

簡述兒童觀的歷史演變。兒童觀是對待兒童的根本觀點和態度,兒童觀與教育觀緊密相連。中外在不同地區、不同時期對孩子的看法是不壹樣的。下面簡單介紹壹下兒童觀的歷史演變。

簡述兒童觀的歷史演變1國外兒童觀的演變歷史。

關於國外兒童觀的演變歷史,在劉曉東(江蘇教育出版社)的《兒童教育新論》壹書中,他將其分為七個階段,從原始氏族到20世紀,這是壹個很長的時期。

(1)首先,他認為在人類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兒童這個概念已經被淹沒在黑暗中很久了。即使在被後世視為相當文明的古希臘,世人依然對兒童的社會存在視而不見。對於原始氏族來說,由於當時的生產力水平極低,原始人熱切地希望孩子加入成年人的行列,所以他們並沒有把孩子當作孩子,而只是把孩子當作氏族部落的未來成員,當作萎縮的成年人。所以他們對孩子的看法是,孩子就是大人。

(2)然後,在(5-15)世紀,也就是歐洲封建社會時代,西歐逐漸進入中世紀。這壹時期,教會成為維護封建制度的強大精神支柱,僧侶階層也獲得了最崇高的地位。教會認為人生而有罪,自然認為孩子也有原罪。因此,中世紀對兒童的看法是,兒童生來有罪。

(3)直到16世紀,文藝復興的余暉才進入兒童的視野,使壹種全新的具有人文精神的兒童觀到來。偉大的教育思想家伊拉斯謨認為,我們應該研究兒童天生的能力和智力,我們不應該想象他們的興趣和成年人壹樣,我們不應該期望他們的行為像成年人壹樣。他明確指出,對待孩子,愛是第壹位的。然後漸漸的,帶著壹些自然溫柔的尊嚴,而不是恐懼,前者比後者更有價值。用恐怖手段讓孩子棄惡從善是奴性的做法。所以,免費教育是符合孩子的。用教育的手段奴役原本自由的孩子,是極其荒謬的。

與此同時,在這壹時期,捷克人文主義思想家、教育家誇美紐斯提出了著名的“種子論”,認為知識、道德和虔誠的種子是在人身上自然播種的,可以通過教育來開發。他還認為所有的孩子都能成為成年人。由此我們發現,文藝復興時期產生的兒童觀是由新人類觀(肯定人的價值、尊嚴、地位,謳歌人的體質、智慧和力量)衍生出來的壹種新的兒童觀,但我們發現,雖然這壹時期人們認可兒童的利益和自由,但人們並沒有意識到兒童本身具有自己獨特的價值,也沒有否認他們對父母的絕對服從。所以孩子是父母所有物的觀念還是占主導地位。

(4)然後在17世紀,啟蒙運動興起,英國出現了壹種新的兒童觀和教育觀,認為兒童生來無罪,沒有原罪,反對體罰,提倡鼓勵和競爭的教育。洛克的“白板理論”最具代表性。他認為,應該讓孩子擁有適合自己年齡的自由和自主,不能讓孩子受到不必要的約束,阻礙孩子的特點,或者反對孩子的遊戲和孩子要做的事情。但是不要讓他們做壞事,除了第二次,他們享有壹切自由。他的兒童觀反映了自由資本主義時期兒童在自由、民主、平等、博愛的社會思潮中的地位,反映了人類解放的現實。但是,在這壹時期,最值得我們探討和研究的是盧梭的兒童觀。

他認為童年的存在是自然規律。他指出,大自然希望孩子在成年之前看起來像孩子,人們應該尊重孩子和他們的童年。如果打亂了這個秩序,就會結出壹些早熟的果實,既不豐滿也不甜,很快就會爛掉,就會養育出壹些年輕的醫生和上了年紀的孩子。他還認為,兒童的精神生活與成人不同。孩子有自己獨特的看法、想法和感受。孩子是真實的人,有獨立的存在價值。他還指出,孩子長大是成熟的孩子,他已經走完了童年的生活。然而,他並沒有犧牲自己的快樂時光來達到自己的完美成熟。相反,它們是齊頭並進的。

同時,他獲得了體格允許他享受的快樂和自由。如果壹個致命的錯誤摧毀了我們在他身上種下的希望之花,我們不會為他的生和他的死而哭泣,我們悲傷的心情也不會因為認為自己給他造成了痛苦而更加悲傷。我們可以對自己說,“至少,他享受了童年。我們沒有剝奪他任何大自然賦予他的東西。由此可見,盧梭否定了童年只是為未來成年生活做準備的觀點,指出兒童也有獨立存在的價值。這壹觀點在兒童觀進化史和兒童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義。而且他的兒童觀對我們後來幼兒教育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所以人們常常把《兒童的發現》和盧梭聯系在壹起。

(5)盧梭之後,教育領域出現了“教育心理學”運動,主張教育應以心理規律為基礎,包括對兒童心理的理解。這場運動主要發生在19世紀,裴斯泰洛齊、赫爾巴特和福祿貝爾是這場運動的主要參與者。其中,德國哲學家、心理學家、教育家赫爾巴特用畢生精力從理論上闡述了統覺的心理學概念及其教育應用,他最早提出教育的首要科學是心理學。福祿貝爾的觀點接近盧梭和裴斯泰洛齊,認為人性本善,教育必須遵循兒童固有的成長規律,使其自然自由地發展。但他們都認為教育的前提是認識和研究兒童,他們都有教育活動的實踐經驗。他們對兒童心理學的理解為建立科學的兒童心理學提供了依據。

(6)隨後,1882年,德國生理學家、心理學家普賴爾出版了《兒童的精神》,這是他系統觀察兒子從出生到第三年末的日記。他的出版標誌著經驗兒童心理學的建立。

(7)在19世紀向20世紀的過渡中,隨著科學兒童心理學的建立,尊重兒童的呼聲越來越高,使兒童成為全人類關註的焦點之壹。在本世紀,出現了著名的兒童教育家,如杜威和蒙臺梭利。他們都強調尊重兒童,並堅信兒童的發展潛力。他們主張在不違背孩子天性的情況下進行教育,強調避免教育壓迫孩子。同時,在本世紀,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兒童研究盛況,出現了皮亞傑等著名兒童心理學家。他們用科學的方法研究了兒童心理,揭示了兒童心理的內在機制和發展規律,創立了獨特的兒童心理發展理論,為科學地認識兒童豐富的心理世界做出了貢獻。

在20世紀,兒童研究已經與對人類精神文化的理解聯系在壹起。本世紀成立了國際兒童組織,通過了《兒童權利法》,從而使尊重和關愛兒童成為全人類通過政治和法律途徑共同開展的國際行動。全社會對孩子給予越來越多的關心和重視,時代精神的光輝開始在孩子身上聚集。在充分了解了西方兒童觀的演變之後,我們還應該對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兒童觀有所了解。

中國兒童觀的演變歷史

壹開始是傳統的“滋子”兒童觀。傳統儒家認為: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親讓兒子去死,兒子也不得不去死。很明顯,孩子在父親面前是沒有權利的。父母可以隨意打罵孩子,可以自由安排孩子的命運,就像暴君可以隨意對待孩子壹樣。從這種兒童觀可以認識到,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人的觀直接影響著兒童觀。

第二種把孩子當成傳宗接代的工具,因為他們認為孩子是父母身體和精神的後代,是家族權利和財產的繼承者,所以他們認為生孩子是延續生命和追求長生不老的另壹種方式,同時又把孩子當成榮耀家族的工具。從古到今,都認為“父重子”。養兒防老既是中國傳統文化心理,也是父母養育子女的主觀願望。這種觀念也把孩子當成了工具。所以我們可以發現,傳統的兒童觀基本屬於工具主義,把兒童當成工具。傳統文化是成年人的利己主義,孩子只能從屬於成年人,圍繞著成年人運作。

直到近代,五四時期,魯迅先生在文學領域提出了“兒童本位論”,認為兒童文學必須以兒童為本,適應兒童心理,為兒童服務;兒童文學必須以兒童為中心,以兒童為主體,以兒童的心理特征、認知水平、接受能力和精神需求為準繩,才能成為兒童喜愛的文學。他的理論在歷史上起到了沖擊封建落後的兒童觀,提高兒童文學地位,促進兒童文學發展的作用。在教育領域,陶行知和陳鶴琴受西方哲學、心理學和教育學的影響,提出了尊重兒童、解放兒童的口號和主張。

然後是當代中國,孩子們的“天生邀紅”和“天生邀黑”的觀點存在了壹段時間,直到十壹屆三中全會。隨著人們思想的解放,人們關於孩子的觀念也解放了...教育領域提倡愛和尊重兒童。中國政府不僅不斷加強國內兒童的福利和教育,而且積極參與國際社會發展兒童事業的壹致行動。

通過回顧中西方兒童觀的演變,我們發現不同歷史時期、不同國家、不同文化背景都會有不同的兒童觀。中國獨特的文化背景和傳統所反映的兒童觀的內容與西方兒童觀的發展完全不同。因為中國和西方的歷史演變也不壹樣。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統治制度,必然會對中國的兒童觀產生深刻的影響。但是,我們也發現了中西方兒童觀發展的相似之處,即每壹次歷史變遷都會是兒童觀發展的巨大推動力。

現代兒童觀有以下基本內容:

1.孩子是社會人,應該有基本的人權。

2.孩子是發展中的人,不能把他們等同於成人,或者把成人的壹套標準強加給他們,或者讓孩子自然自由地發展。

3.童年不只是為成年做準備,它有自己的價值,孩子應該享受快樂的童年。

4.兒童是主觀的人,在各種豐富的活動中不斷建構自己的精神世界。

5.每個健康的孩子都有巨大的發展潛力。

6.孩子天性積極。他們本能地喜歡並需要探索和學習。他們的認知結構和知識寶庫是在與客觀環境的互動過程中自我建構的。

7.實現全面發展和充分發展是每個孩子的權利。他們與生俱來的生理遺傳,充分賦予了他們實現全面發展的條件。只有全面發展,他們才能得到充分發展。

8.兒童的學習形式多種多樣,如模仿學習、交往學習、遊戲學習、探究學習、操作學習、閱讀學習等。大人要尊重孩子的各種學習形式,為孩子創造相應的學習條件。

旨在保護兒童權益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也很好。

很明顯體現了現代的兒童觀。《兒童權利公約》的四項基本原則是:

1,尊重孩子的看法和意見原則:任何事情涉及到孩子自己,壹定要認真聽取孩子自己的看法和意見。

2.不歧視原則:每個兒童平等享有《公約》規定的權利。兒童不應因自己或父母的種族、膚色、性別、民族、語言、宗教、出身、財產、殘疾等原因而受到歧視,其所有權利不應因父母、監護人和家庭成員的身份、活動、信仰和觀點而受到影響。

3.兒童最大利益原則:以兒童最大利益為目標是《公約》中的首要考慮。壹切涉及兒童的事務和行動,都應該首先考慮兒童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

4.尊重兒童尊嚴的原則:尊重兒童的人格和尊嚴,保證兒童生存和發展的質量。

《兒童權利公約》列出了兒童享有的最基本權利:

1.生存權:所有的孩子都有生存權,都有接受最高標準醫療的權利。

2.發展權:包括接受各種形式的教育(正規和非正規),為兒童提供良好的道德和社會環境,滿足他們在發展過程中的生理、心理和精神需求。

3.保護兒童免受歧視、身體虐待和經濟剝削,免受戰爭、遺棄和忽視照料;在孩子需要的時候,隨時提供適當的照顧或康復服務。

4.參與權:兒童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權利。包括兒童對影響他們的任何事情發表意見的權利。

我國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兒童的合法權利:①生存權;②受教育權;③受尊重的權利。

簡述兒童觀的歷史演變過程2。兒童觀歷史演變的幾個階段?

五個階段:

1和五四以前,孩子是“工具”,是個人財產,體現了“家庭本位”的兒童觀。

2.從五四到新中國成立,西方文化思潮給中國的兒童觀帶來了新的思潮,迎來了“兒童本位”的兒童觀。

3.從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兒童成為社會主義發展的重要力量,出現了兒童的“社會本位”觀念。

4.從改革開放到20世紀末,學前教育迎來了新的春天,兒童被重新發現,“以兒童為本”的兒童觀獲得了新生。

5.自21世紀初以來,時代的進步促使我們不斷追求“以兒童為本”的兒童觀的現代內涵。

擴展數據:

兒童觀可以分為三種形態:社會主導形態的兒童觀、學術理論形態的兒童觀和大眾意識形態的兒童觀,它們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的。社會主導形態的兒童觀和學術理論形態的兒童觀應該通過大眾意識形態的兒童觀直接影響兒童。

同時,以學術理論形式出現的兒童觀在這三者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學術兒童觀可以指導、支持和糾正其他兩種兒童觀。

簡述兒童觀的歷史演變;3.幼兒園兒童觀的內容有哪些?

壹般來說,兒童的觀點是,最重要的是尊重和發展兒童的獨立性,承認他們發展的可能性,使他們成為獨立的人格,成為認識和改變自然和社會的主動主體,同時獲得自我意識和自我教育能力的發展。

幼兒園兒童觀包括:主要涉及兒童的特點、兒童的地位和權利、童年的意義、兒童的特點和能力、兒童成長發展的形式和原因、兒童教育等。壹個時代(或社會)對這些問題的看法或觀念的總和,就是那個時代(或社會)的兒童觀。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兒童發展觀和兒童教育觀。

兒童觀的形成受社會政治、經濟、傳統文化思想、科技發展水平和人們自身認識水平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它通過社會輿論、社會風俗習慣深深地存在於人們的意識中,思想家、教育家、心理學家提出的各種關於兒童發展和教育的理論都是兒童觀的理論表現,是兒童觀在整個社會或時代的集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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