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術比賽第壹次進入奧運會是在1900年,當時只設立了壹個項目。1912,馬術項目擴大為盛裝舞步、障礙賽和三日賽。自1952起,女性騎師被允許參加奧運會馬術項目,馬術成為奧運會中唯壹男女共同競技的項目。作為壹個團隊,馬匹和運動員將壹起贏得獎牌和名次。2005年7月,國際奧委會第117次全會決定2008年奧運會馬術項目在香港舉行。
馬術比賽需要騎師和馬匹的默契配合,考驗馬匹的技術、速度、耐力和越障能力。
奧運會馬術項目分為盛裝舞步、障礙賽和三日賽三大類,每壹類都有團體和個人金牌,共產生6枚金牌。
2000年,65,438+00支隊伍參加了花樣騎術團體賽,每隊4名運動員。1998世錦賽前八名和歐錦賽冠軍獲得參賽資格,作為東道主的澳大利亞隊自動獲得參賽資格。每個協會限65,438+0支隊伍。50名運動員參加個人項目,除團體項目40名運動員外,其余10名運動員按照世界排名確定,每個協會最多兩名運動員。16代表隊參加障礙賽團體賽,每個項目4名運動員。1998世錦賽前六名,歐洲冠軍,非洲冠軍有參賽資格,東道主澳大利亞隊自動獲得參賽資格,各協會限1隊。個人項目有15名運動員,團體項目運動員也可以參加個人項目,每個協會最多兩名運動員。三支隊伍15支隊伍參賽。經過世錦賽、泛美錦標賽、歐錦賽等地區奧運預選賽的選拔,東道主澳大利亞隊自動出線。36名運動員參加個人項目,通過世界錦標賽、五次洲際錦標賽或奧運會預選賽或國際馬術聯合會公布的世界排名確定參賽資格。
公元前680年
在第25屆奧林匹亞古奧運會上,馬術首次被列為比賽項目。
1900
個人障礙賽被列為巴黎奧運會的比賽項目。同時,跳遠障礙賽和跳高障礙賽也包含在比賽中。只有軍官才有資格參加比賽。
1952
馬術比賽首次向各級平民和士兵開放。同時,首次允許女性參加盛裝舞步比賽。
1956
1956由於奧運會前澳大利亞實行嚴格的檢疫制度,原定在墨爾本舉行的馬術比賽改在斯德哥爾摩舉行。
1988
比賽項目和規則已經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