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韋賢妃傳》也說“紹妃十二歲,皇太後六十歲”,與同傳中“十九歲、七十歲、二十九歲、八十歲”的記載明顯不符。可見,在韋氏年齡問題上,《宋史》有所隱瞞,或者說宋高宗故意將生母年齡誇大了十歲。為什麽宋高宗故意隱瞞她生母的真實年齡?
這還得從《靖康之難》說起。韋伯斯特被俘後,與北宋數千男女壹起受盡折磨和蹂躪。對於男人來說,被打,被打死,咬咬牙,閉上眼睛就過去了;然而,對於女性來說,她們像動物壹樣面臨著強奸和侮辱。
《閆妍》說:“宋代男女不少於二十萬...女人分了大家,不分榮譽,還是生理上的;給下面,十人九妓,榮譽盡失,身命亦亡。鄰居鐵匠用八金買了個老婆,果然是太子的媳婦,郭襄的侄兒,進士的老婆。”壹般的女囚都是這樣的處境,皇帝後妃的屈辱可想而知。
38歲的女人只要保養得當,魅力依舊十足;對於韋伯斯特這種在後宮養尊處優的人來說,這個年紀肯定風情萬種,再說她能成為宋徽宗女人,美貌指數自然不低。韋伯斯特被俘後“兩次北上,進洗衣房”——宋囚。
洗衣房從字面上看就像壹個洗衣機構,但從與韋氏壹同被送到洗衣房的朱、趙兩個女人第二天(清宮)被“加持”的情況來看,洗衣房其實是晉國貴族享樂的場所,類似於妓院。韋伯斯特在洗衣房裏,是不可能獨自冰操的。
天惠八年(1130)六月,金太宗下令“將趙(構)家奴魏母、邢夫人、姜氏等十九女,提升為良家”(呻吟聲)。從洗衣店出來後,韋伯斯特娶了晉國蓋天王洪雁宗憲為妾。
關於韋氏再嫁,辛棄疾《盜怒錄》記載“久喚屏後壹人,帝(據宋欽宗)視之為費薇。臺商(按:宋徽宗)鞠躬,費薇也鞠躬,不敢看。很長壹段時間,蓋天王下令給第二個皇帝和皇太後斟酒,說:‘我看這個女人的臉。’蓋·魏飛是他的妻子。"。
宋代的《十八代演義》也講述了韋伯斯特再婚的故事:“有壹天,...郎竹大怒,於是死在外洛院,牽扯到燕京城官太太10多人,全都死了...魏夫人也被集體懲罰而死。感謝蓋天王的厚愛,她試著對郎主說:‘廢後趙,妻韋伯斯特,非壹家。.....為什麽不追究,偏偏罪與韋氏?.....我不敢聽我的命運,所以請收回。"朗勛爵別無選擇,只能收回牌. "言情”,七實三虛,洪雁宗憲稱韋氏為“我的妻子”,這絕非空穴來風。魏在與宗憲結婚期間,生了壹個兒子(兩個兒子),為此,金太宗還兩次“賞賜”了和。
天惠八年(1130)七月,金太宗上諭說:“(魏氏邢氏)用邀寵註,比身(據:孕),叛奴趙(伊),受庇護於”;天惠九年(1131)四月,金太宗宣:“(韋氏興)本月二十三、二十六日生男。記住生孩子的勞動,要出酒席的費用,可以各出十錠白金。
趙(姬)趙(構)讓美人住,推錫班,賜衣二人。"此外,以辛棄疾《續盜怒錄》為借口,"有壹天,單馬若貴壹家,寺僧命監和阿吉進屋,把門鎖上。又說:“蓋天王和魏夫人來此齋戒。”當他移動時,皇帝(由宋欽宗)看到費薇偷偷在遠處與同壹官員。旁邊有壹個人抱著壹個三四歲的孩子,都穿著胡服,每次叫壹聲媽,就知道是蓋天王的老婆。“看這個情況,這個“三四歲的孩子”應該是韋伯斯特生的。
這個兒子是否是韋伯斯特的另壹個兒子並不確定,但毫無疑問,韋伯斯特曾生下洪雁宗憲。韋伯斯特在晉國生活了十六年,他的故事不可能保密。為了掩蓋宮廷醜聞,宋高宗在韋伯斯特的年齡上做文章,將其誇大了10歲。
從紹興十年(1140)開始,每當韋氏《生日、到來、新月》(宋代傳)之時,該儀式都會載入史冊,其中記載“魏後貝嫁於北方,年近五十,後改嫁魯先生,有何不可?還不如拿壹個50歲的女人當小皇帝,強調韋氏早已喪失生育能力,而關於再婚生子的傳言,不過是晉人“編臟書羞辱宋康”(《呻吟聲》),不足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