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冬季防禦期機動車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
冬季防禦期易出現重汙染天氣。為有效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保障人民身體健康,避免重汙染天氣突發情況下反復采取機動車限行措施對市民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市政府決定采取冬季防禦期(2017 165438+10月20日至2065438+3月6508)。
壹、時間限制:
2017 165438+10月20日至2018 3月15每天(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7:00~20:00
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變更為工作日的,不受限制。
第二,禁區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以Xi安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為中心,向南延伸至南橫線、杜妍路、三星高速(不含)以北、西漢高速以東、西洲高速以西的封閉區域;
向北延伸至至西安北環路(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東、西玉高速以西的封閉區域。高速通過市區但未駛離高速公路的機動車,允許通行,不采取限制措施。
臨潼、閻良、_宜、周至、藍田等區縣可自行劃定禁區。
2065 438+08 Xi安最新限行區域:
在Xi市行政區域內,以Xi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為中心,向南延伸至南橫線、杜妍路、三星高速(不含)以北、西漢高速以東、西洲高速以西的封閉區域;
向北延伸至至西安北環路(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東、西玉高速以西的封閉區域。高速通過市區但未駛離高速公路的機動車,允許通行,不采取限制措施。
臨潼、閻良、_宜、周至、藍田等區縣可自行劃定禁區。
閻良區已決定在整個冬防期間實行正常的交通限行措施。除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禁止(限行)機動車外,其他時間與Xi市區交通限行規定壹致。具體限制區域包括:閻良區行政區域內:西玉高速以東、關中環線以南(不含關中環線)、新興大道以西(含新興大道)、環機場路以北(含環機場路)的封閉區域;航空基地行政區域內:西玉高速以東、人民路以南、迎賓路以西、藍天二路以北的封閉區域。
臨潼區還公布了《冬防期間實施常態化交通限行措施的通知》。具體交通限制區域為:唐沁大道以北、秦漢大道以南、斜口收費站以東、代王代新路以西。交通限行規定與Xi市相同,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禁止(限制)機動車通行。
_市城區在冬防期間也在Xi實施常態化限行措施。限制區域為:以市區為中心,向東延伸至南北七路以西(不含),向南延伸至東西六路以北(不含),向西延伸至南北四路以東(不含),向北延伸至東西四路以南(不含)。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禁止(限制)機動車通行。
_區內正常化的限制區域:
東擴至南北七路(不含)以西【大龐路】
向南延伸至東西六路(不含)以北【玉宇路】
南北四路(不含)以東向西擴展【田偉路】
向北延伸至東西四號路以南(不含)【主幹道】。
註:不包括是指不包括上述道路。
_市區常態化及限制區域圖
藍田禁區:藍田縣禁區是縣城,具體範圍如下:
信天遊大橋-(起點:西蘭高速白鹿原入口)-濱河西路-水藍路-G40高速藍田東出口匝道橋-312國道(西蘭高速白鹿原入口)環內(不含環路)。
上述區域以外的藍田行政區域內,不作限制。
藍田縣限制區插圖
高陵區限行區域:西鹹北環以南、包茂高速以東、西玉高速以西,其他規定與Xi總體限行規定壹致。
周至縣限制區域:南橫線辛家寨十字以西、富友十字以北、縣城環城西路以東、北橫線西深十字以南。
西鹹新區限制區域:
包括渭河以南和渭河以北的地區。
渭河以南地區
新西寶高速以北,Xi繞城高速、尹福高速以西,尹福高速至西鹹北環路(含)渭河堤路以南。
渭河以北地區
渭河北岸河堤路自包茂高速至灃京大道(含)-王獻路-林文路-林文路西延以北,灃京大道(含)及鹹陽西高速-國道211包括北苑壹路、自貿大道、正平街、濟源街(含),涇陽路(含)以東及其以南。
上述地區城市道路、國省道、縣鄉道路全部限行。通過該區域高速公路但未駛離高速公路的機動車,允許通行,不采取限制措施。
第三,限制條件:
每日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車牌最後壹位數字為準)的機動車。周壹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五、外地機動車輛進入禁區,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6.下列機動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壹)公交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出租車和快遞貨運出租車;
(二)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具有市運管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和公共汽車運營證的車輛、校車、郵政專用車輛、快遞專用車輛、殯儀館殯儀車輛;
(三)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
(四)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行政執法車、防汛車、搶險車、清障專用車、事故調查車、園林、環衛、養路專用車、有“使”、“領”號牌的車輛和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五)“綠色通道”車輛(即運載鮮活農產品(包括鮮活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畜禽、鮮肉、鮮蛋、鮮牛奶)的車輛),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有統壹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不受限制。
七、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