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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惡毒的酷刑名單

首先,動物處決

這種行刑方式的歷史可能比人類文明史還要長。當人類還在用石頭和棍子與自然作鬥爭的時候,用藤繩把壹個非法的同類綁起來讓動物糟蹋,是最簡單的死亡手段。最早的記載讓我們知道,公元前7世紀,亞述國王蘇巴尼·巴爾(Subani Barr)將俘虜扔給巨犬飽餐壹頓。埃及人傾向於使用鱷魚。而印度人則喜歡讓老虎做“執行者”。至於中國人,他們更傾向於“不義之人必起而攻之”的原則,把罪犯扔進老鼠、蛇、螞蟻中,以此來驗證力量、大小、輕重、粗細等對立概念的相互依存和交換,用大型食肉動物來對付手無寸鐵的人。鄙視“欺軟怕硬”的中國人嗤之以鼻。是羅馬人對動物處決有壹種想象中的迷戀。羅馬壹度盛行“勒索致死”,其實是壹種溺死的刑罰。但在溺死之前,犯人會和壹只猴子、壹只公雞、壹只狗、壹只貓、壹條蛇壹起被裝進壹個皮袋裏,然後將袋口縫得緊緊的。被這樣對待的犯人在被淹死前身上布滿了彩色的痕跡。在整個羅馬帝國,觀看野生動物吃人是非常流行的,這是法典所允許的。這種懲罰中使用了各種野獸:獅子、老虎、豹子、熊,偶爾還有狼和狗。所有的動物都被預先餓死或監禁。觀眾是鑒賞家,不允許在順序上有任何錯誤。

總的來說,老虎更受歡迎。他們可以壹口氣吃掉所有的囚犯。熊的風格被壹小部分心理不正常的人欣賞。它像暴風雨壹樣把犯人打倒,但吃東西的時候,它很慢,很慢,嚼得很仔細。除了直接的處理方法,還有壹種間接的方法,就是用畜力來折磨,中國歷史上的五馬分屍,馬尾辮拖就是這樣。在印度,馬通常被牛或大象代替。至於中東或非洲,則常用單頭蛇。縱觀動物行刑的歷史,最可怕的是中世紀流行於法國、英國和荷蘭的壹種刑罰,即剝光犯人的衣服,把他綁回床上,只在他的肚子上扣壹個鍋或壹個籠子,裏面放壹只老鼠、雪貂或睡鼠,然後點火加熱。為了逃離恐慌而擇路的動物會又抓又咬,還會剖開犯人的肚子,深入內臟。

第二,喉切除術

割喉壹直是古羅馬特有的刑罰,因此被稱為“羅馬刑”。其本質就是割喉。與砍頭不同的是,在這種刑罰中,頭和軀幹是不分開的,但這兩種刑罰的執行原理是壹樣的,因為犯人死亡主要是窒息、失血過多甚至腦部失血,直接原因是頸動脈和主動脈被切斷。割喉是用匕首頭完成的。但在羅馬刑罰中,“喉切除術”從未被列為死刑的主要手段。

在古羅馬鬥獸場,兩個角鬥士中受傷的壹個會在摔倒後擡起手臂,用左手無名的手指指向觀眾。他壹方面會通過這樣的姿態承認失敗,另壹方面會請求觀眾寬大處理。這時候勝者會走到他面前,做出跪姿,並控制住自己的頭,把刀放在頭下,然後高昂著頭等待宣判。如果輸的壹方在打鬥過程中盡力而為,勇敢靈巧,他們會舉手表示原諒。如果他的表現不盡如人意,他們會指出他的大拇指,給他判刑。如果是這樣,競技場的主席就要喝酒了。

割喉確實有壹些榮譽和悲劇意義。

割喉也被用來懲罰羅馬的意識形態對手——基督徒。

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壹些原始部落也在儀式中使用喉切除術。在歐洲,割喉只是為了加重懲罰。就是“割喉,放在烙鐵裏,擠出舌頭,割下來再掛。”在英國國王亨利四世擬定的法典中,規定切口必須高至頸部,以便劊子手通過切口將犯人的舌頭拉出來。

20世紀,柬埔寨再次采用喉切除術。他們用鋒利的棕櫚葉慢慢割開犯人的喉嚨,在頸動脈附近不停地來回割。“拉出壹個很細的切口,然後用盡全力水平拉。血立刻濺得到處都是,射得老遠。”就這樣,他們處決了成千上萬的人。

第三,剖腹手術的處罰

懲罰就是用尖刀刺穿犯人的肚子,打開嘴巴,導致內臟受損而死亡。希臘和羅馬只是停止殺戮死者,而在古波斯,剖開肚皮後,拉出六到八米長的腸子,纏在絞盤上,而日本則是自己進行剖腹懲罰,以證明自己的忠誠,挽回失去的榮譽。剖腹產的同時,給死者頭上戴上了壹頂具有英雄特征的皇冠。所以不是普通人都有資格剖腹產。他們通常被斬首。在日本,斬首不僅意味著剝奪生命,還有侮辱精神運輸靈魂的意圖。

第四,投擲懲罰

這種懲罰的關鍵是讓犯人從高處墜落。當然,在沒有高處的地方是無法進行的,比如在沙漠裏...

從壹個地區到另壹個地區,扔刑的區別只是犯人最後落地的地方。羅馬人把俘虜扔進喀斯特石林,而希臘人在登陸點鋪上壹些尖尖的石頭。波斯人喜歡選擇石板平坦的街道。另壹方面,墨西哥在水中豎起鐵鉤,然後把人扔上去。歐洲最招搖的地方就是親宗教的戰爭,都主張讓士兵排成方陣,手中持矛持戟。然後把犯人帶到塔頂、城墻或者教堂,喊壹、二、三,扔下去。歷史學家Huber Monteilhet寫道:“這是最具戲劇性的懲罰,非常好玩”。

二十世紀中葉,法國和美國軍隊恢復了投擲刑。在阿爾及利亞和越南,拒絕說出自己信息的囚犯經常被踢出直升機。接收的地方沒有古代那麽優雅,但是投擲的高度是古代人做夢都想不到的。

動詞 (verb的縮寫)饑餓懲罰

如果只是簡單的把犯人餓死,那麽拷問者的創造力和聰明才智就體現不出來了。在中世紀的歐洲,“饑餓面具”是最常用的。當面具扣在壹個人的臉上時,壹條鐵舌頭被塞進犯人的嘴裏,強迫他呼吸。這樣,即使到處都是食物,囚犯也無法進食,直到餓死。

“天才的發明”是壹種叫“恐怖梨”的東西,用鐵做的,梨形的,可以用機關打開。放到犯人嘴裏,讓他不能喊叫,不能說話,當然也不能吃東西。有些“嚇人的梨”含有尖刺,可以從剎車口慢慢伸出,夾住嘴,刺破喉嚨...

在印度和緬甸,被判餓死的人會被熔化的鉛水堵在喉嚨和嘴裏。

在19世紀的非洲,壹些部落將殺人犯和受害者的屍體對立綁在壹起。“手牽著手,嘴唇相觸,這些俘虜浸在腐爛的血液裏,又饑又渴,悲慘而緩慢地死去”。

有時候會讓饑餓的犯人在餓死之前暴飲暴食,然後把尿的東西勒緊,然後堵住肛門,讓它脹死。二戰期間,納粹經常這樣對待集中營裏的囚犯。

第六,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種刑罰在古埃及就有,並在地中海沿岸和中東國家廣泛使用。壹般來說,是用來懲罰社會地位較低的人,如奴隸、乞丐等。釘死有時被用來羞辱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罪犯。

作為壹種刑具,十字架通常由兩三根木樁組成——如果是四邊形的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狀各異。有的是T型,有的是X型,有的是Y型。丁字十字架主要是用來懲罰鬧事者的,有時還要倒過來,頭朝下,腳朝上。聖皮埃爾就這樣被處決了,據說是他自己要求的,因為他覺得自己不能受到和基督壹樣的懲罰。早在犯人和劊子手到達行刑地點之前,十字架的直桿就已經插在地上了。後世描述的基督背著十字架走向“骷髏地”的場景,從刑罰的角度來看是違背事實的。

在行刑場所,犯人用繩子綁在刑具上,但更常見的是直接釘,先釘手,再釘腳。釘子永遠不會釘在手掌上,因為手掌承受不了身體的重量會撕裂,手臂可能會松開。有經驗的劊子手會把尖刺釘進手腕間的壹個狹窄縫隙裏,這個縫隙現在在解剖學上被稱為德斯托寬縫隙。

進入現代社會後,釘死仍然有其生命力。70年代,越南士兵釘死“漢奸”;20世紀80年代,壹些國家的小偷被判處這種刑罰;上世紀90年代,包括蘇丹在內的7個國家將犯人送上十字架公開示眾。

七,活埋

活埋壹般用於大屠殺。中國戰國時期,秦國大將活埋了趙國的士兵40萬,秦始皇坑儒的行徑只是小巫見大巫。

羅馬人在懲罰犯法的婦女時,也采取了“活埋”的方式。

在實行活埋之前,古代波斯人會把俘虜從高處扔進大量故意焚燒的灰燼中,灰燼進入俘虜肺部造成的窒息遠比普通活埋造成的單純缺氧更可怕。

高盧人和德國人活埋叛徒和逃兵。哥特人專門用它來對付同性戀。在中世紀的法國,為了“體面”,女人不會被絞死。畢竟壹個女人在眾目睽睽之下吊在半空中晃腿是極其不禮貌的行為,必須活埋。現代活埋的記錄可以在越南戰爭期間找到。

八、木樁刑

對於這種懲罰,19世紀的百科全書將其定義為“將人類的殘忍帶到極致的造物之壹”。行刑方法是將木樁插入犯人體內,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讓他自生自滅。

根據木樁的直徑,有時會事先用擴張器打開肛門或用刀切開,然後由劊子手插入木樁,用錘子釘牢。有些地區,木樁插入五六十厘米後,行刑者會將木樁豎起,插入已先鋪好的銅錢中,使木樁配合犯人自身重量,壹點壹點深入,直至穿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門。壹般情況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忍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在歐洲親基督教戰爭期間,木樁刑特別流行。1669年意大利皮埃蒙特,貴族之女德拉圖爾赤身裸體死去。壹群劊子手高舉著她遊行,聲稱這具屍體是他們的旗幟。

1958伊拉克國王的叔叔因為同性戀被判了火刑,他選擇這個刑罰是因為他“喜歡把東西放在* *”

九、活剝

脫皮就是脫皮,可以是部分脫皮,也可以是完全脫皮。

在古印度,活剝又叫“小火除細毛”,就是用火把燒皮,把屍體烤到三分熟。此時,完全附著在身體上的活肉的皮膚被分離。然後,“無視犯人的哭喊,徹底剝了他的皮...他的肌肉完全暴露在外,血管清晰地暴露在外,可以看到他的內臟在跳動,燈光照在他的胸部,他的肌肉纖維在發光”。

這種剝皮需要技巧,這可能已經代表了人類剝皮活動的最高水平。因為在其他地區和國家,很多人並不追求整體效果,而是直接做“藝術處理”。或切成極細的條,或切成圓盤、薄片和長方形片...治療的最佳傑作是將皮膚切割成狹長的環狀細節。

作為壹種懲罰,活剝已經消失了幾個世紀,但人皮壹直是可怕的收藏家追逐的對象。19世紀末,人類解剖學史上著名的斯皮茲納展出了壹張完整的鞣制過的人類皮膚。還有納粹,他們收集的不僅僅是有漂亮紋身的人皮,還把壹些人皮作為書籍封面、燈罩、紙板坐墊或者其他藝術品的好材料。

X.分割

懲罰就是簡單地砍掉四肢。但發展到壹定時期後,拷問者覺得“單純”拷問犯人太便宜了,於是花樣繁多。

波斯人別出心裁的做法是先砍掉手指,再砍掉腳趾,再砍掉手、胳膊、腳踝、腿、耳朵和鼻子...

中國人的玩法是四肢截肢後用金瘡藥止血,用布包紮傷口,放入大甕中,放入廁所。這個囚犯將在死前遭受很長壹段時間的痛苦。漢代以後,肢解之刑被淩遲之刑所取代。也許在劊子手看來,淩遲的懲罰更加痛苦和微妙...

時至今日,仍有壹些國家規定對小偷可以使用截肢術。巴基斯坦的法典規定:“第壹個小偷將被從腕關節處砍掉右手;第二次違反者將被砍斷左腳。”但幾乎沒有這種刑罰剝奪犯人生命的案例。

十壹歲了。

亞洲和中東的少數民族尤其喜歡這種刑罰。這種懲罰的關鍵是將人體打散直至死亡。

波斯帝國將叛軍分為四部分。羅馬人對付女囚先割胸,對付男囚先割生殖器。希臘人在切肉的時候,還要加上去骨的程序,這讓俘虜們看起來就像填滿了木屑的玩偶。但是和中國人比起來,其他民族就粗糙了。中國人把這壹年發展到了頂峰,使它成為壹種特技。行刑之初,劊子手會熟練地把犯人的喉結割出來,防止他喊叫。然後迅速放血包紮傷口。手的第壹部分是背部,每壹刀割下來的肉必須只有指甲蓋大小。殺死壹個成年人,必須使用3357把刀,刀必須流血,失去血肉。應該是用白色的大瓷盤粘在上面,讓觀眾欣賞,得到欣賞。如果犯人在規定的刀數之前死亡,劊子手的手會被觀眾恥笑,碗也可能會丟。

十二、肢解刑

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與西方人愛玩機械密切相關。囚犯赤裸的身體被用鐵釘固定在壹個大輪盤上。通過搖動手柄,輪盤可以繞軸旋轉。輪盤每轉壹次,固定在地上的鐵釘就會切下壹塊肉,轉十幾圈,犯人基本就被撕成碎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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