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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壹壹定要有歷史數值單位的匯總(每個單位都要)

五、秦朝:威權中央集權的建立★★

(重點內容:完整集中系統的初步構建)

1.政治上:“帝制”、“三公九臣制”、“郡縣制”和秦律。

2.經濟上,土地私有,每畝納稅;統壹測量;統壹貨幣;統壹軌道和車道。

3.文化上:統壹書寫;焚書坑儒,加強意識形態控制;以法為教,以官為師,禁止私學,實行蒙昧政策。

4.影響:壹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加強,有利於封建經濟的進壹步發展;第二,隨著秦朝地主階級統治力量的加強,人民的處境越來越差。秦朝的文化專制,愚民政策,各種暴政也來源於此,最終導致了秦朝的滅亡。

六、漢代承襲秦制:郡縣制與封建制並存★★

(觀點:分封制與郡縣制的矛盾,從某種意義上說,貫穿了中國古代社會,本質上是皇權與貴族的矛盾。每壹代都有貴族勢力,是分裂勢力,與郡縣制皇權體系相矛盾。)

漢朝: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

(1)解決皇權與相對權力的矛盾:在政治體制上形成“中朝”和“外朝”;

(2)解決局部不穩定因素:封國問題的產生和解決:平定七國之亂,推恩令,設刺史;

(3)解決意識形態的統壹:科舉制度,設立國子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七、隋唐: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發展與完善★★★

(註:檢查鏡像來源,前後對比。即要系統地掌握上述制度,弄清它們的來龍去脈,也就是要比較它們在各個朝代的變化。)

1,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時期,開創了三省六部制。到唐太宗時,這壹制度已發展完備。中書省負責起草聖旨。尚書省負責執行國家法令,下設六部,自吏部、商業部、兵部、刑部、工部、商業部。門下省負責審查政令。三個省的省長都是總理。“三省六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中國古代官制史上的壹次重大變革,無論是在當時還是在後世社會都具有重大的影響和歷史意義。

2.科舉制度

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民族團結,擴大統治基礎。當隋朝皇帝楊迪開始創建進士科時,科舉制度在唐代形成並得到進壹步完善。隋朝初年建立,唐代進壹步完善。科舉制度的本質是代表地主階級選拔官員的制度。科舉制度的建立對隋唐社會政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對以後的歷史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3.完善官兵制度;4.實行均田制和地租、租金調整制。

八。宋朝:中央集權的加強★★

(宋代積貧積弱的歷史原因:壹、晚唐五代,少數民族勢力已深入內地,迅速封建化,並呈上升趨勢。其次,宋朝極力恢復中央集權解決內部矛盾,對外少數民族的打擊更多的是主張和平。)

1,歷史原因和現實需要

唐後期,藩屬地區勢力擴張,形成五代十國的局面。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改變唐朝以來割據局面,必須加強中央集權。

宋朝建立後,趙匡胤自己通過“陳橋兵變”當上了皇帝。為了防止類似嘩變的再次發生,還需要加強中央集權。

2.具體措施:

(1)軍權集中:解除了帝國將領的軍權,將帝國將領的指揮權壹分為三,但將領沒有調兵的權利。

(2)行政權力集中:中央設置官員、唐使、三司。派公務員去管理這個地方。

(3)集中財權和司法權

(4)科舉制度的調整

3.結果和影響

北宋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對解決藩鎮割據、維護國家統壹發揮了重要作用,也有利於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士治國,重文輕武,有效地鞏固了統壹。但是因為公務員不懂軍事,軍隊戰鬥力下降了;加強幹部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有效壓制地方和農民的反抗,但邊防空虛成為北宋民族鬥爭屢遭失敗的重要原因。劃分地方權力,中央高度集權,有利於鞏固團結,防止地方分裂,但也導致地方辦事效率低下,而中央機構臃腫,人浮於事。

九、元朝:行省制度和鄭玄的建立★★

(註:元代制度建設中的新舉措,如行省制度;以及對臺灣省、西藏等邊境地區的有效管轄。)

1,省系統

元政府改進了中央官員系統:在中央政府中,有壹個中國圖書省,樞密院和審查臺。行省制度的實施鞏固了國家的統壹,保證了制度上的中央集權;行省制度是元朝為有效控制地方和邊疆地區而實行的壹項開創性制度,是繼秦朝郡縣制之後中國行政制度的壹次重大變革。對後世的政治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此後,行省成為中國的地方行政機構,明清沿用至今。

2、袁的建立

設立鄭玄元治藏,使西藏成為中國行政區劃的壹部分,元中央與藏區的經濟文化聯系大大加強。設立澎湖檢查署,管轄東南沿海及臺灣省地區。

X.明朝:進壹步加強專制中央集權★★

(解釋: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的專制制度真正開始於明朝,這是華東師範大學教授王的壹種看法。從秦始皇到宋朝,某種程度上就是“集體領導”的意思。明朝以後,專制權力的加強可以體現在很多方面,比如殺英雄,控制外戚和宦官。比如從漢朝到唐朝:“奉獻受制於強臣,現在我受制於家奴。有了這個說法,我都快自卑了!”明朝以後,只要皇帝願意掌權,權力就永遠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裏,宦官和外戚的權力不足以幹涉國家大事。)

1,明朝君主專制制度的加強

明政府調整了中央和地方的官制。在中央政府,宰相被廢除,權力被分成六部分。設五軍都督府,兵將統管統調部隊。在地方上,省被取消,權力分為三個司,即承辦宣傳部署司、起訴法官和檢察官司、指揮使節司。

通過廢除宰相制度,皇權空前加強,各權力相互牽制、相互制約,最終被皇帝下令。改革後,相對權力和地方權力被分散。政治和軍事權力集中在皇帝手中,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得到加強。

2.大明法與特務統治

3、建立工廠衛生特務機構,加強政府和人民的控制。

4.文人八股

Xi。清朝:專制集權加強的頂峰

(梳理:清朝中央權威的變化,並比較其與明朝的異同。)

1,壹般采用明制,設六部內閣。

2.延續老規矩,有大臣會議,權力在內閣和六部之上。

3.康熙時,旗主下設巡撫,議王事務的會議逐漸失效。

4.康熙設南書房參與秘事,中央權力三分。

5.雍正為加強皇權而設立軍部,並逐漸發展成為處理國家軍政事務的常設核心機構。

兵部的設立是清朝統治者中央行政體制的重大變革,強化了皇帝的權力,是清朝君主專制制度進壹步強化的重要標誌,也使中國封建君主專制制度達到了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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